郭美美“賣淫炫富”咋三年才“玩完”?
背景 :“郭美美事件”終於大起底:北京警方透露,郭美美因涉嫌賭博罪被刑拘﹔她的“干爹”王軍是“普通商人”,不但沒法“撈人”,自己也涉嫌犯罪進了看守所﹔郭美美還多次進行性交易,每次價碼數十萬元。
環球時報發表觀點:郭美美炫富被炒熱從一開始就只是個噱頭。她與紅會並沒有什麼關系,這個事實當時就被指出,而且很多人也是大致明了的。然而該事實被大量媒體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已經潑到紅會頭上的臟水,參與熱炒的人沒有興趣再伸手把它們擦掉。郭美美事件開了全面否定公共機構的先河,這種否定是不由分說的,往死裡打的,而且經常以否定社會的一切作為延伸目標。這樣的所謂“輿論監督”不能說毫無推動官方機構改革的作用,但它們的負面影響太強烈,嚴重扭曲了中國改革開放成就與問題的比例,打擊了公眾的信心。
京華時報發表王雲帆的觀點: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惡俗炒作,因為“壞名聲也是名聲”,而名聲就能帶來利益。遏制惡俗炒作不是哪一個網民或哪一家媒體的責任,而隻能依賴全社會的參與。抵制並不需要多麼高尚,因為那只是對底線的堅守。抵制也不需要多麼勇敢,所謂的“后台”,不過是炒作者刻意誘導網民模糊聯想的“技法”。當壞名聲不能帶來利益,當惡俗炒作不被跟風,當涉嫌犯罪總能在第一時間進入司法程序,“郭美美”們才會在網絡的信息海洋中漸漸消退。
小蔣隨想 :郭美美這個“妖孽”折騰了三年才被司法機關“降伏”,著實太漫長,但這種“等待”也蘊含無奈。從司法角度,僅憑郭美美自封“紅會商業總經理”並炫富,不足以給其定罪——網絡上扯淡的人有太多,若不能証明其犯罪,頂多是批評教育。否則,假如在沒有掌握犯罪証據的情況下,就將郭美美抓進去,又會招致濫用司法、甚至“丟卒保車”等質疑。郭美美真正“玩完”,源於組織並參與賭博,這是板上釘釘的犯罪。至於“高價賣淫”,也是其被刑拘之后,才被抖露出來。郭美美終現原形,既表明其類似“海天盛筵”中的所謂“名媛”——都是靠微博自我炒作抬高身價,其實不過是與“多金男”上床撈錢﹔又折射出“高級娼婦”賣淫隱蔽,骯臟交易打著“商演”名義,給查處帶來困難。雖然郭美美完了,盡管輿論口水歇了,但紅會的名譽能恢復嗎?
“市長流淚”難解“昆山爆炸案”之問
背景 :截至目前,昆山中榮金屬公司爆炸案已導致75人死亡,185名傷員仍在醫院。昆山市長為此流淚,但這無法平息人們的質問。
錢江晚報發表董碧輝的觀點:中榮公司一位不願具名的內部人士告訴記者:“這些年通知來了一籮筐,層層檢查也是家常便飯,但檢查來了就做做樣子,過后還是老樣子,沒見企業真正有什麼行動。”在這種走過場式的安全體系裡,不出事故才怪。也有工人在網上發帖稱由於長期在廠裡工作得了塵肺病,但企業一直在生產。冰冷的生產邏輯背后,欠缺的恰恰是那一抹投射在人身上的溫情。市長別光顧著掉淚了,須知遇難者家屬的淚是和著血而流的。這樣的悲劇演一次已經太多,不要再給它重新上演的空間了。
京華時報發表湯嘉琛的觀點:正因工人們被視作機器,企業在縮減成本、追逐利潤時,才率先打這些“機器”的主意——不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訓和安全避險培訓,不配備國家要求的抽風集塵設備和粉塵預警裝置,甚至兩個月前出現小事故后依然未有整改行動。在企業漠視勞動者的尊嚴、從制度上將他們機器化之時,安全隱患就已像那些危險的粉塵一樣開始聚集。當這種隱患達到一定濃度,一場毀滅性的爆炸就成了某種必然。
小蔣隨想:有人說中榮公司算不上“血汗工廠”——雖然工人每天工作長達16個小時,但周末加班給雙倍工資。面對安全整改通知成堆、工人患上塵肺病,當地管理部門也未下狠手治理——似乎,外商獨資企業、國外汽車公司零部件供應商的名號都是“免擾”的理由。正是在“寬容、理解”之下,在“超國民待遇”成為招商發展“利器”的背景下,安全隱患被不斷縱容與積累,直至重大事故爆發才將裝作“安睡”的人們炸醒。昆山的確“富可敵省”,但“昆山模式”中的一些功利性弊端,能否因此次爆炸案得到反思與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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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