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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報:假結婚判離,假離婚判什麼?

蘇文洋

2014年07月31日15:44    來源:北京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假結婚判離,假離婚判什麼?

圍繞著房屋和戶口,一些人假結婚,另一些人假離婚。“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真真假假,悲歡離合,最終鬧到法院,求得法律的裁決。但是,法律不是萬能的,有時候法律也愛莫能助。

本周一,本報第9版報道了一個假結婚的案例,一個假離婚的案例,証明我上面所言不虛。

先說結婚案例。買賣二手房時要交20%的差額個稅。張女士是名“80后”,她想出售一套房屋,在網上發布了出售信息。據張女士介紹,2013年9月中旬,劉某打電話聯系她,提出欲以185萬元的價格購買其房屋。為了避稅,雙方同意先結婚,然后通過夫妻更名手續辦理房產過戶,最后再辦理離婚手續。然而,結婚之后,劉某假戲真唱,不同意離婚,並要求在張女士的房屋內居住。所幸雙方有《婚前協議書》,張女士據此起訴離婚。市三中院審理后,近日終審判決雙方離婚。

再說假離婚案例。本周一上午,密雲法院開庭審理“假離婚假結婚房屋糾紛案”。王女士訴稱,她是外地戶籍,2010年在密雲購買了一套房屋。2011年年初,她和黑龍江人劉某登記結婚。因為王女士離過婚,又有孩子,覺得劉某對她們娘倆挺好,將自己購買的房屋變更為和劉某共同所有。為了給孩子辦北京戶口,劉某和家人多次談到“如果王女士與劉某先離婚,再找一個北京人結婚,她就可以辦上北京戶口”,打動了王女士。很快,王女士通過劉某的家人認識了吳某,並商定了“假結婚辦理戶口”計劃。為此,吳某收取了王女士1萬元,並與其簽訂了辦理戶口的協議。假結婚前,王女士將房屋過戶給劉某單獨所有,防止她和吳某結婚再離婚時,吳某可能要求王女士名下的房子。結果,戶口計劃泡湯,假離婚卻成真,前夫劉某說房屋產權是自己的,跟王女士沒關系。王女士一方面和前夫劉某打官司,另一方面向警方報案劉某詐騙。目前,法院已經開庭審理,警方也已經立案。一位律師認為,在此案中,王女士把房屋過戶給了劉某,等於是贈與了前夫,表面上雖然是假離婚,但卻是產生真離婚的法律后果。如果單是反悔索要房屋,法律上很難獲得支持。

前一個假結婚案子,法官可以明斷,判倆人離婚。后一個假離婚案子,不管法官如何明斷,也無法判倆人重新結婚。畢竟,“捆綁不成夫妻”。

中國有句俗話:“刀傷藥再好,不如不拉口子。”現在,一些人為了錢財或其他目的,拿假結婚假離婚不當一回事。一旦真有事了,就去求助法律。其實,法律也有捉襟見肘的時候,並非一切問題都可以解決。那些通過假結婚假離婚獲取逃稅或取得戶口的人們,也不要因此視政策和法律為兒戲,以為憑個人的聰明鑽過政策和法律的漏洞佔了便宜。敬畏法律,才能夠使自己成為一個現代社會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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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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