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15日提交政改報告,他在談到2017年行政長官提名權時表示,雖有各種意見,但香港主流意見認同《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明確規定,提名權隻授予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擁有實質提名權,這一權利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或繞過。
香港反對派的第一反應不像一些人預期的那樣激烈,他們表示沒有現在就“佔中”的計劃,而要等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后,再考慮是否發動“佔中”。
香港是多元社會,政治反對派合法存在,各派力量競爭影響力的情況不可避免。國家要善於從各種聲音中分辨出香港社會真正主流的聲音,毫無疑問,特首梁振英的報告對香港社會的代表性高於任何其他聲音,這個報告應當是中央落實《基本法》時判斷香港現實環境的主要依據。
過去一段時間,香港“佔中”人士發動的所謂“公投”、七一大游行等搞得香港“民意”面貌讓人眼花繚亂。在一個社會中,發出最激烈最響亮聲音的未必是社會主體力量,輿論常常被反對派綁架,這具有很強的規律性。香港似乎就在發生這一切。
此外,反對派的意見常常最直接反映他們那個群體的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存在較大距離。國家制定決策必須照顧全社會的利益,那些利益很多未充分轉化成輿論的呼聲。國家不可鼓勵“會哭的孩子有奶吃”成為政治潛規則。
同為15日,英國媒體報道香港兩名上年紀的反對派陳方安生和李柱銘發自倫敦的聲音。兩人是把英國當作香港前宗主國,前去討“對民主的支持”的。他們抱怨英國官方態度冷淡,對香港問題“沉默”,還不如美國的聲音響亮,一心惦記同中國“更多貿易、更多生意”。
其實英國並非在香港問題上“毫無作為”,美英都有一些“小動作”,但這些動作都對香港局勢產生不了決定性影響,這是香港政改諸多線索中的基礎性邏輯之一。
圍繞政改,香港各派力量已經做了充分的意見表達,行使了民主權利,並且在法律的邊界地帶發生了試探性摩擦。一國兩制並未像他們所言受到了威脅,它的輪廓恰恰更清楚了些。各方都應冷靜下來,回顧過去一段時間的香港歷程,做出實事求是的總結。
香港必須越來越好,這是全體港人和整個國家的共同利益之所在。而香港怎樣才算好,這要符合全體港人的認識,還要對應國家的整體見識和現實境遇。香港必須真能好得起來,而不能讓實際結果同願望是南轅北轍的關系,國家和香港社會都對此負有責任。
或許不應輕言香港一些力量已經在同中央“對抗”,至少到目前,還不能完全確定香港反對派前一階段表現的性質。這當中有多少是香港奉行資本主義制度所必然導致的因素,有多少是一國兩制落實初期因各方經驗不足的臨時性現象,有多少就是真正的“對抗”,還需用更多時間觀察,做出判斷。
國家落實一國兩制的決心和維護香港穩定的決心同等重要,有這兩個決心在,香港的前進不可阻擋。而事實是,這兩個決心無論在中央還是在中國社會,都是確定無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