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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待“禁礬令”,無需矯情訴說過往

王傳濤

2014年07月02日14:04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國家衛計委等五部門規定,從7月1日開始,饅頭、發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漿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鋁膨鬆劑硫酸鋁鉀和硫酸鋁銨,也就是俗稱的“明礬”,面食中廣泛使用的泡打粉就含有明礬成分,全國居民鋁攝入量普遍超標嚴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7月1日《新聞晨報》)

“禁礬令”,是食品安全領域新加的一個“保險閥”,一些人全然不顧這樣的禁令本身對於食品安全保障的巨大意義,竟然“含著淚水奔走相告”——原來,若干年以來,我們吃的饅頭、面條和膨化食品,都是鋁超標的!更有網友調侃到,吃了幾十年的鋁,已經習慣了、上癮了,不讓加鋁了,我們又該上哪找鋁去?我們身體內的化學元素失去平衡怎麼辦?

筆者認為,之於食品安全領域,每一項關乎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禁令出台,都是一種進步。相關部門沒有掩蓋問題,也沒有“諱疾忌醫”,而是以非常坦誠的態度擺明問題,然后積極解決問題。這樣的態度,永遠是一個責任政府、責任部門的良心和擔當體現。現在我們可以大聲說出這樣一句話了——媽媽再不也不為我吃到鋁超標的饅頭而擔憂了。

這體現了政府整飭食品安全問題的態度和決心。記得今年“兩會”上,李克強總理向全國人大作《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要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決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近日,《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已提請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草案總體思路也是“最”字當前:建立最嚴格的全過程監管制度﹔建立最嚴格的各方法律責任制度﹔對違法生產經營者實行最嚴厲的處罰﹔對失職瀆職的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實行最嚴肅的問責,對違法作業的檢驗機構等實行最嚴格的追責……

禁令,從來都只是第一步。之於任何一種食品安全,僅有禁令還遠遠不夠。之於“明礬”以及大眾主食的特性,還至少要做好以下兩點:一要,像對三聚氰胺那樣對待這個“明礬”,比如,要建立實名銷售制,再比如,要建立跟蹤制,讓市場上所有的“明礬”都有據可查,從哪裡來、做什麼用,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二是,還是那句老話,我們不缺禁令,我們缺的是對禁令的監督、落實,尤其是對相關責任者的監管和相關責任部門的督導與問責,都是重中之重。

食品安全問題的解決,從來都是以一步一個腳印或是一步一個台階的節奏來完成的。每一種食品或每一種食品增加劑,究竟是健康還是有毒,都是越辨越明。公眾應該樂見於這種漸進式的治理,同時也不必對於“吃了多年的明礬”而表現得矯情異常。食品安全問題,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門加強治理,需要相關協會和團隊及時更新相關標准,更需要我們每一人拒絕浮夸和矯情,更不應該做“三人成虎”宣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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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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