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望角
國外也在抓“大老虎”!法國前總統薩科齊1日因貪腐調查被拘留。調查人員可以拘留薩科齊24小時進行問詢,拘留期限最長可達48小時。雖然“大老虎”是否濫用職權尚待確實,但已經有媒體指出,惹上貪腐官司,對試圖在下屆總統選舉中東山再起的薩科齊而言,不啻於一次沉重打擊。
世人心中有一杆秤,對腐敗的深惡痛絕全球共此涼熱,一旦揪出“大老虎”無不奔走相慶。然而,縱觀全球不難發現,“權錢交易”普遍存在,但各國揪出“大老虎”卻是有易有難。
說容易吧,德國前總統伍爾夫僅僅因為涉嫌通過關系獲取優惠房貸而辭職下台﹔法國兩名部長級官員用公款租用私人飛機和購買雪茄的消息一經曝光,立刻在輿論的高壓下辭職走人。
說難吧,意大利前總理貝盧斯科尼在從政期間曾先后卷入30多起刑事案件,但不少案件或是被更高一級法院推翻判決,或是因超過追溯時限而失效,最近因逃稅被罰到米蘭一所養老院做義工,真是避實就虛。此外,羅馬尼亞總統伯塞斯庫胞弟卷入巨大腐敗案,議會表決通過聲明要求總統辭職,伯塞斯庫頂住不辦,聲稱將履行總統職務到任期最后一天。
抓“大老虎”易,表明了這樣一個事實,根除腐敗毒瘤正在成為全球共識﹔各國也意識到,依靠官員的良心遏制腐敗,往往是靠不住的。要把權力真正鎖進籠子,最根本的是要從司法、政府等層面建立完善反腐制度,以及權力制衡、權力監督機制。
抓“大老虎”難,根本原因恐怕還在於制度設計的“先天不足”、腐敗手段的“與時俱進”以及傳統觀念的無形束縛。
比如在阿根廷,政府廉政面臨的最大難題,就是反腐體制中的種種缺陷,主要體現在反腐部門缺乏獨立性,反腐立法配套法規尚不健全,以及行政權有時超越立法權導致行政權缺乏監督。
此外,“大老虎”們的腐敗行為從“顯性”走向“隱性”,也大大增加了反腐的難度。不是火力不強大,只是敵人太狡猾——近年來,一些高官在退休或離職后前往企業等利益集團任職,利用自己的內部消息及在擔任公職人員期間積累的各種人脈,在新職位上謀取利益。如果這些官員在位時就考慮為以后獲利而找尋出路,則極可能會對其決策產生影響。
當然,反腐也免不了受到傳統觀念的束縛。比如法國對個人隱私的高度保護意識,在反腐斗爭中就是一把雙刃劍。去年,法國一名高官被曝在海外擁有秘密賬戶,才倒逼有關部門將公布部長財產的做法提上日程。但直到今天,仍有媒體批評此舉“侵犯了官員及其家人的隱私”。
以色列法官羅森在宣判前總理奧爾默特貪腐案時曾說:“公職人員受賄形同叛國”。腐敗是權力的伴生物,位高權重者以權謀私,對政府公信力傷害尤甚,社會影響也更加惡劣。正因如此,越是“大老虎”,就越應受到法律的重罰嚴判,唯有這樣,才能有效杜絕貪腐在政壇蔓延。
再嚴密的制度,也不可能完全杜絕腐敗的滋生。但縱觀全球,一個總體趨勢是各國的反腐法制建設越來越完善,籠住“大老虎”的“網”越來越結實。君不見,從巴西到哈薩克斯坦,從“避稅天堂”瑞士到俄羅斯,都在出台法律堵住漏洞。無論是“老虎”還是“蒼蠅”,活動的空間已經越來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