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方大同借用作品也須慎重
近日,歌手方大同因歌曲《小方》涉嫌抄襲李春波的《小芳》引起關注。從目前情況看,方大同方面的確與李春波方面協商過《小芳》授權問題,只是因為環節上的疏忽,並沒有取得李春波本人的書面授權,因而導致了今天的“抄襲風波”。
創作是很嚴肅的事,借用別人作品還是慎重為好。或者辦妥相關授權手續,免得日后引發爭議,戴上“抄襲”的惡名不說,還要承擔法律后果。方大同大面上的失誤,恰恰是在沒有李春波本人書面授權的情況下,便借用了《小芳》這首歌。
而退一步講,就算事實認定方大同不存在侵權,我認為他的做法也值得商榷。不管怎麼說,方大同的《小方》和李春波的《小芳》給人以太相似的感覺——無論是歌名,還是副歌部分直接使用“謝謝你給我的愛,今生今世我不忘懷……”這段歌詞及旋律,抑或是都選擇了“感謝”的主題——都是令人遺憾的。
□萬闋歌(江蘇 職員)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