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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姚明被訴,給明星代言敲響警鐘

董碧輝

2014年05月15日09:00    來源:錢江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姚明被訴,給明星代言敲響警鐘

  因認為自己購買的湯臣倍健魚油軟膠囊存在虛假宣傳問題,日前,北京市民馮長順將經銷商北京百姓陽光大藥房有限公司及該產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買這個產品,就是沖著姚明買的。我是姚明的球迷,一看這個產品宣傳的療效正好有適合自己的,那就買吧”。但隨后,馮長順說,自己使用后,覺得產品名不符實,有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嫌疑。

  明星代言涉嫌虛假宣傳已非新鮮話題。央視“3·15”晚會曾爆出某減肥茶廣告涉嫌虛假廣告,為該產品代言的郭德綱信誓旦旦地宣稱三盒就能抹平大肚子,隨后陷入了輿論的旋渦之中﹔唐國強、解曉東為北京新興醫院代言,用上億元的廣告宣傳費用炮制了一個“送子神話”,新興醫院后因涉嫌虛假廣告而被海澱區工商局立案調查,引起了社會輿論的普遍譴責。這樣的明星還可以舉出長長的一串,趙本山、趙忠祥、葛優等都曾卷入虛假代言的風波。

  這一次輪到姚明挨槍了。姚巨人已經不是普通的明星了,應該算明星中的戰斗機了,基本上可以說沒有一個國人不知道姚明的,因此,姚明身上的商業價值和號召力也是非常巨大的。這種號召力,放在公益廣告上面,是善莫大焉,比如姚明倡導大家不吃魚翅的場面,就很正面﹔可如果跟不負責任的商業代言挂起鉤來,其殺傷力也是非常巨大的。由於明星身上的光環,讓公眾對其盲目信任、崇拜,對於大多數公眾來說,對產品的信任已經幾乎等同於對明星本人的信任了,如馮長順這般,是因為名人的“光圈效應”才去購買其所代言的產品,一旦發現被虛假廣告欺騙,其惱怒可想而知。

  將虛假產品以及代言的明星告上法庭,這絕不是遷怒,而是明星在接受代言時就應明了的責任。明星接商業代言,在拿到了不菲的代言費的同時,也該問問自己,對要代言的產品了解嗎?產品可靠嗎?你能為自己在廣告上說的每一句話負起相應的責任嗎?什麼都不清楚就拿起一盒藥將功效吹得神乎其神,已經不僅僅是遭受道德和輿論譴責的問題了。

  明星因為代言被告上法庭的,鮮有,是因為法律存在空白。雖然之前我們有關部門已明令禁止名人做醫藥廣告,但在巨大利益的誘惑下,很多明星還是把持不住,急著把自己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變現,面對輿論的批評,有的還振振有詞地為自己辯護。光靠明星自重顯然是不行的,法治社會,還得通過法律來說話。在歐洲,明星很少去做代言廣告,因為如果代言人做了虛假廣告,身敗名裂且不說,還可能遭受牢獄之災。法國著名電視主持人吉爾貝就曾因做虛假廣告而鋃鐺入獄,罪名是夸大產品的功效。今年3月15日正式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首次明確,明星代言廣告如涉及虛假宣傳,將與商家一起承擔連帶責任,算是正式堵上了法律的漏洞。你以你的影響力傷害了消費者,就必須付出代價。

  我們期待姚明這次被訴的后續進展。無論結果如何,都給那些已經代言或未曾代言想要代言的明星們敲了個警鐘。正如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所言,“明星們一定要知道,廣告代言不是藝術活動,也不僅僅是道德活動,而是一個法律活動。”法律活動,就得受法律約束,在法律的框架內行事。法律面前,無論你是超級明星,還是國民偶像,都沒有豁免權。所以,明星代言,請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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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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