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搞了一場辯論賽,筆者忝列評委。論題是“大學生創業”。正方持論:大學生創業利大於弊﹔反方持論:大學生創業弊大於利。雙方進入“攻辯”環節,正方二辯向反方拋出一個問題:如果如反方同學所認為的“大學生創業是弊大於利”,那麼國家為什麼還要出台政策鼓勵大學生創業呢?反方啞然,全場鼓掌。最后,正方勝出,二辯這靈機一問,功不可沒。
姑且不論這裡的“國家”其實應為“政府”,正方二辯的這一問題,背后的邏輯其實不能成立,因為它隱含了一個未必能夠靠得住的預設:凡是國家(政府)制定的政策,肯定不會錯。那麼試問:當年的“大躍進”是不是“國家政策”?“文化大革命”是不是“國家政策”?即使是國家政策,也並不因為其源自國家而具備了天然的合理性,國家政策正確與否,同樣要經由實踐來檢驗,不是嗎?具體到所謂的“大學生創業”,如果政府確有“鼓勵大學生創業”的政策,那這項政策正確與否,可行與否,均有待實踐來檢驗。
小平同志曾說,改革是“摸著石頭過河”,即意味著改革就是一步一步地試錯﹔溫家寶說“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大前提就是國家(政府)制定的政策有可能出錯。如果凡是政府的決策肯定不會錯,那麼是不是在陽光下運行也就無關緊要。
漫長的專制使“奴隸心態”、“順民心態”幾成一種集體無意識。君王都是“天縱英才”,怎麼會有錯?“朕即國家”,錯了又咋的?於是永遠是“君王聖明,臣罪當誅”。林彪當年說毛主席的話“一句頂一萬句”,“句句是真理”,“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后來的“兩個凡是”,確是合乎“邏輯”的歷史發展。批倒、批臭“兩個凡是”固然是開啟了新時期的思想解放運動,但“凡是思維”依然是不少國民心中難以撬動的心理板結層。
其實,即使是現代民選政府,依現代政治理論的觀點看,也是民眾眼中的“假想敵”。林達女士“近距離看美國”系列論著的第一本就是《總統是不值得信任的》,這樣的書名在中國人看來怪怪的。但正是因為總統包括總統領導下的政府是“不值得信任的”,所以制度才顯得尤為重要,通過制度設計把總統和政府的行為暴露在陽光下。從這個意義上說,與其說政府是“用來相信的”,毋寧說政府本來就是“用來懷疑的”。
一個重要的事實是,對權力的尊崇是我們從幼兒園階段就開始接受的熏陶和影響。哲學家卡爾·波普爾說:“崇拜權勢是人類最壞的一種偶像崇拜,是牢獄和奴隸時代的遺跡。”權利來源於權力,或者根本無權利可言,是專制時代的重要特征。權力人物說:“要讓人說話嘛!”“說話”而需“讓”,這意味著,“說話”的權利不是什麼“天賦權利”,而是來自權力的賜予﹔權力既可賜予,也就可以收回。
國家的“權力”(Power)來源於民眾的“權利”(Right)而非相反,是現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既然權力來源於權利,對民眾權利的保障就是權力的當然之任,權利不僅不需要尊崇權力,相反,要看護好(監督、制衡)權力,防止它忘本、傷人。習近平所說的“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即是對現代民主政治的精當而形象的概括。
其實,漢語的“國家”在英語中起碼有三種表達式:country(地理意義上的國家)﹔nation(民族意義上的國家)﹔state(政府意義上的國家)。要說“愛國”,那麼愛的是country或nation,還是state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