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領導干部如果執政期間所轄地區發生嚴重生態污染問題,即使離任了也將承擔責任。西安市政府日前召開的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會議透露,西安今后將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已經施行很多年了,但以往的離任審計,主要是對領導干部離任的經濟責任的審計。西安今后將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在長期以來“以GDP論英雄”的背景下,值得期待。
以破壞、犧牲藍天青山碧水等自然資源來換取黑色GDP的增長之畸形政績觀,雖然一直遭受詬病,卻頗有旺盛的生命力。更有不少地方的領導,為官一任,熱衷於招商引資,項目和資金是引來了不少,但都是一些高污染的項目,青山綠水沒有了,環境糟蹋了,GDP是上去了,政績是有了,幾年之后,屁股拍拍就走人了,可當地民眾開始遭殃了,嚴重的甚至還引發一些群體性事件。
這種畸形政績觀必須被嚴肅叫停。2013年年底,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印發《關於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和加強制度建設的通知》,提出堅決叫停違背科學發展、盲目鋪攤子上項目的行為,堅決查處制造假情況、假數字、假典型、虛報工作業績的問題,堅決糾正唯國內生產總值用干部問題。這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中央文件首提糾正“唯GDP論英雄”。
而在中央組織部隨后印發的《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對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大調整,提出了很多硬要求、硬措施,具體包括五個方面:一是考核不能唯GDP﹔二是不能搞GDP排名﹔三是限制開發區域不再考核GDP﹔四是要加強對政府債務狀況的考核﹔五是考核結果使用不能簡單地以GDP論英雄。
一個地區要實現科學發展、可持續性發展,關鍵要大力糾正“唯GDP論英雄”。但對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大調整,亟需鐵的制度來支撐和保障,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並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無疑是努力糾正畸形政績觀的一個不錯的嘗試。領導干部為官一任,不僅要對自己任上的經濟責任負責,更要對環保責任負有最大的擔當﹔不僅要看你有沒把經濟發展起來,更要看你發展的經濟是否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也就是說,領導干部被提拔重用前,需先過環保關,需審查一下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
去年年底,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審議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時,一些常委委員就提出,環保目標責任制應更加具體、嚴格,地方主要領導干部提拔任用時,要先對他們所管轄的區域進行環境評估,評估合格才可任用——離任前實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提拔前先過環評關,如果這樣的制度能成為選拔干部的鐵律,糾正“唯GDP論英雄”,又有何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