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位於山西省晉城市境內的晉濟高速岩后隧道內發生兩輛甲醇車追尾相撞,導致前車甲醇泄漏,司機在處置過程中甲醇起火燃燒,隧道內42台車輛及煤炭等貨物被引燃引爆。經現場清理、走訪排查和採取DNA鑒定等技術手段核查,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蹤。
有不少令人痛心而又悲哀的細節,比如肇事駕駛員對所拉運貨物的特性、安全運輸的規定、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法等基本知識一概不知,隻知道所拉貨物為易燃物,司機違規處置車禍,事后棄車逃﹔再比如,全長800米的岩后隧道內沒有排風設施,事故發生后,隧道內濃煙滾滾,救援人員戴著防毒面具、氧氣罐都呆不了20分鐘﹔此外,消防水龍頭不出水……如果每個環節都把住關,也就不可能發生事故,即便發生事故也不可能死傷這麼多人。問題是,世上沒有如果,隻有后果。那些冤死的遇難者,無辜“陪葬”,他們的鮮血映襯出了可怕的人禍鏈條,包括缺乏敬畏的肇事者、麻木不仁的企業以及涉嫌失職瀆職的管理者。
無數慘烈的安全事故一再証明,規章制度如果只是寫在紙上、說在嘴上、挂在牆上,就難免成為一紙空文﹔如果對待安全生產“說起來重要,忙起來次要”,安全事故就難免發生﹔如果對待安全事故不反思,不警醒,不哀痛,安全事故就必然被“復制”。懲罰不是目的,不懲罰責任人,我們永遠都無法心安。
國務院調查組已經表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查找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尤其是各類易燃易爆品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各類隧道交通和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類似事故發生。這樣的話很熟悉,但永遠都不過時,千萬別認為這只是套話、空話,更不能抱著一種無所謂的心態,認為事故離我們很遠,如果缺乏基本的警惕心,山西的這起事故也許有可能在其他地方發生。
國家安監部門負責人曾說過,“我們要對那些工作不負責任的人,大喝一聲,猛擊一掌,使他們立即醒悟過來,振奮起來,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把隱患排查治理以及安全生產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是的,對那些渾渾噩噩的操作者,那些在其為不謀其政的管理者,以及那些守土失責的官員,必須大喝一聲、猛擊一掌。否則,我們何以擁有平靜而安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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