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期間,“呆腐敗”成為代表委員激烈抨擊的現象。這裡所說的“呆腐敗”,主要體現在官員的“三懶”現象——懶干實事、懶察民情和懶解民憂。
代表委員列舉了大量事例來展現“懶官”的可怕。比如,官員懶干實事,疲疲沓沓,拖拖拉拉,坑苦無數急著辦事的人﹔干部懶察民情,以“精致的管理利己主義”,做出種種“一刀切”的粗暴行政﹔官員懶解民憂,以“踢皮球”方式,繞開問題,躲避矛盾。
這是典型的“懶政”,這是“庸官”的不作為,把這種現象視為腐敗,毫不夸張。“呆腐敗”現象覆蓋面很廣,隱蔽得很深。現在有不少官員甚至將懶政視為“為官之道”,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守著自己的官位,捧著自己的鐵飯碗,結果是行政效率呆滯不前。而轉型期的中國社會面臨種種復雜的問題與矛盾,改革進入深水區也面對著種種考驗,迫切需要官員能夠果斷作為,以實干出成果。這意味著,如果“呆腐敗”現象不能被有效遏制,問題就會越積越多,矛盾就會越變越大,就會給國家帶來巨大損失,讓政府失去公信力,給社會制造出更多危機。
庸官懶政,就是尸位素餐,但求無過也是為自己的利益謀,對改革與發展危害巨大,自然是不容輕視的腐敗行為。可以這樣說,當前反腐敗,不隻要打“老虎”,要拍“蒼蠅”,同時更要清掃“庸官”,鏟除“懶政”。本來,對官員的最基本要求,就是要做到廉政為官,勤政為民。反腐不僅要倡廉,同時也要打擊懶政促勤政,切實整治干部工作的作風問題。
實踐証明,反腐敗缺的往往不是技術與方法,更多還是決心。此次兩會的代表委員直指“呆腐敗”,本身就是民意的集中體現,應該成為一種驅動力,劍指庸官懶政。事實上,鏟除“呆腐敗”,關鍵還是需要通過完善的制度約束,讓公職人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時,諸如干部選拔任免制度、官員依法行政制度、官員問責制度等等,本身就是最重要的反腐利器,還要抓好執行力。衡量一名官員是否盡職盡責,也完全可以通過相關的“績效審計”來清晰界定。
打擊庸官懶政,鏟除“呆腐敗”,應該續接當前反腐敗的大潮,成為將權力關進籠子裡的重大選擇。代表委員在兩會上提出反“呆腐敗”,也正是基於這種反腐敗同樣具有政治高度,同樣需要巨大的行政力度,同樣需要民意支撐。畢竟,不論反哪一種腐敗行為,都會面臨著一場復雜的利益博弈。現在,要鏟除“呆腐敗”,就必須掀起“治庸風暴”,通過一系列的約束和問責,來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