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開始,中央各部門每年都會晒出“三公”經費。地方政府也陸續公開了“三公”經費的相關數據。政府在“三公”上花了多少錢、花到了哪裡去,公眾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信息公開、陽光財政的步伐,絕不能夠停下來。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5日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所有財政撥款的“三公”經費都要公開,打造陽光財政,讓群眾看明白,能監督。這讓不少人眼前一亮。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認為,公開所有財政撥款的“三公”經費,意味著除了部門預算中安排的“三公”經費,還包括中央轉移支付到地方資金中,在具體科目裡安排的“三公”經費。隻有公開不留死角,才不會給人留下鑽空子的機會。
“三公”經費即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如果缺乏嚴格的規范和到位的監督,就容易為假公濟私創造空間,造成公款浪費,滋生腐敗。公款旅游、公車私用、公款吃喝,都是被公眾詬病已久的問題。隻靠內部監督,畢竟有局限性,來自外部的、社會的、公眾的監督,能為壓縮“三公”經費提供動力和持續性,因為這關系公眾的切身利益。而監督的前提,自然是信息公開。用公開來促進監督、倒逼改革,已被証明是一條可行的路徑。
不可否認,不少“三公”經費賬本一年比一年做得細,公開的項目更細化、更規范,每年經費壓縮的數字也擺在那裡。但細看“三公”賬本,不清不楚的地方還有不少,不論是總體還是細節,公開的力度和范圍仍有待加強。政府收支信息公開,不過才剛剛開始,目前取得的進步實在經不起沾沾自喜。比如,是不是所有“三公”經費都如實、全面地得到了公開?有沒有用其他項目來遮掩?又如,數字過於籠統,經費用途過於模糊,缺乏生動詳細的解釋和說明,這些問題如何得到系統性的解決?公眾捧著含糊的數字,自然難以判斷這些開支到底合不合理。以往,即使提出疑問,也鮮見相關部門回應。如果公開淪為走過場,就難以體現接受監督的誠意,也難以實現公開的目的。越是模糊的地方,越可能存在監督的死角,陽光照不進這些犄角旮旯,不干淨的東西就要滋生。
政府工作報告中對今年“三公”經費公開的要求,可謂切中要害。公開既要全面,又要讓公眾看得明白,便於監督。其實,“三公”經費也不過是政府預決算信息的一部分,只是因為“三公”過高、缺乏約束導致的后果比較直觀,才格外受人關注。從這個意義上說,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把政府的賬本清清楚楚地晒給公眾看,是更為根本和必需的。如果能做到這一點,“三公”經費自然就攤開在公眾面前,也難以找到藏身之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