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觀察
昨天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邀請五位全國人大代表就“人大代表依法履職”回答記者提問。其中,北京電視台記者向王亮代表提出的問題是“除了召開全國人代會,代表的時間都去哪兒了”?
想必這位記者的提問代表了很多人的關注,“代表的時間都去哪兒了”之問的本質,是對代表履職情況和履職成績的關注。
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依法通過選舉產生的人大代表,根據人民的委托履行職責,管理國家事務,是其法律義務和職責。但是,履職必須有基礎、“接地氣”,不能到了人代會上信口開河,不管是為民代言,還是建言獻策,不管是參與立法還是參與監督,代表都需要做大量的准備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時間保障,不拿出一定的時間,履職質量就不可能有保障。面對每年上百萬件的信訪案件,面對嚴重的霧霾侵擾和環境污染,面對眾多的司法不公現象,對代表寄予厚望的民眾當然有權利追問“代表的時間都去哪兒了”。
對於自己的時間都去哪兒了,代表也需要不斷反思和自問。代表多數是兼職的,日常工作任務繁重。但是,既然擔任了代表職務,就需要拿出一定的時間,履行代表職責和為履職做准備。這就需要代表合理處理好本職工作與履行代表職責的關系,要在做好本職工作之余,拿出一定的時間履行代表職責。
隻有代表為履行職責安排了足夠的時間,才能不辜負選民的委托,才能在監督和督促“一府兩院”改進工作上有所作為,才能在為民代言、反映訴求方面讓民眾滿意,自己的履職“成績單”才能得高分,才能坦然面對選民“代表的時間都去哪兒了”之追問。(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