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放在1980年大約是一個人的年工資收入,現在卻不如全國絕大多數地方的最低工資標准。這點錢就開始征稅,讓作家們情何以堪?
稿酬個稅起征點是兩會期間的老話題,近年來,來自文學、出版等領域代表委員曾多次建議提高相關標准。近日,全國政協委員、著名作家張抗抗表示,稿酬個稅起征點過低導致作家稅負過高,有違社會公平正義。
現行稿酬個稅起征點為800元,於1980年開始執行,與當時個稅起征點一致。如今,個稅起征點經多次上調已提高到3500元,而稿酬個稅起征點仍原地踏步,保持了34年不變。僅此一點,足可証明其不合理性。張抗抗舉例,有作家耗費5年寫成一部長篇小說,獲得稅后稿酬3萬元,稅負近1萬元。這個例子形象反映了低稿酬、高稅負對作家的“盤剝”。
但這還不只是“盤剝”,這已經令寫作者蒙羞。這30多年來,國內什麼東西都在漲價,有的還漲了幾十倍上百倍,可就作家的稿酬標准沒漲,稿酬個稅起征點也沒提高。這是為什麼?難道作家已成為“被遺忘的群體”,還是和作家“談錢傷感情”,又或者這部分人的權益根本不值得重視?無論何種原因,這都是對寫作者的傷害。
這種傷害既是物質上的,也是心理上的。由於低稿酬、低收入,許多作家都抬不起頭來。按照張抗抗所舉例子,一個作家花5年時間寫一部長篇,收入不過3萬元。倘若這位作家沒有別的謀生手段,那麼這筆錢還遠不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水平。網上有一句話,低稿酬幾乎消滅了自由撰稿人這個行業。其實應該說,是低稿酬加高稅負在消滅以寫作為職業的自由撰稿人群體。不尊重知識生產、不尊重文化人,應該被看作一個社會的悲哀。
去年9月,國家版權局發布相關征求意見稿,擬將原創作品基本稿酬標准提高到千字100-500元。維持多年的低稿酬標准,有望獲得提高。雖說修訂稿的稿酬標准依然不盡如人意,不過,既然稿酬標准已在著手修訂,稿酬個稅起征點理應作出相應修改。800元放在1980年大約是一個人的年工資收入,現在卻不如全國絕大多數地方的最低工資標准。這點錢就開始征稅,讓作家們情何以堪?
相信許多作家不是為了錢而寫作,還有不少市場化的寫作者,根本用不著擔憂稿酬標准以及稅負,但如果一個國家稿酬標准如此之低而稅負又如此之高,這恐怕就不僅僅是錢的問題了。
但願明年兩會上,不會再聽到作家們關於提高稿酬、降低稅負的呼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