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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開促公正,陽光防腐滅貓膩

蔣萌

2014年03月11日09:1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法治社會,依法治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引人關注。一組組案件審理、罪犯判決的數字,體現著法律的不可侵犯,考量著司法實踐的效果,見証著中國的法治進程,更彰顯著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訴求。

但是,司法實踐同樣不能回避“瑕疵”的存在。報告中指出,堅決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從錯案中深刻汲取教訓。報告還坦承,有的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損害了有關當事人利益和司法公信力﹔少數干警官僚主義和特權思想嚴重,司法行為不規范、不文明,對當事人冷硬橫推、吃拿卡要,有的甚至徇私舞弊、貪贓枉法……

如何破解上述問題,報告也給出了較為明確的答案——那就是,深化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主動接受監督,不斷改進工作。

以公開促進公正,既可看作是法院系統的自我約束,又可視為倒逼執法創新與改革。中國法院庭審直播網與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建成,使諸多案件的庭審變為現場直播,裁判文書則可方便地網上查閱。基於此,法院與法官必須考慮審理過程是否公正、判案的証據鏈條是否禁得住推敲、適用法律與量刑尺度是否妥當,這樣的公開將大大減少法官的主觀隨意性以及判決可能出現的不當與偏頗。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將法院執法的全過程置於公眾的目光下,法律天平的公正性將直接接受公眾的檢視。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司法公開的根本目的在於接受各界監督——來自人大、政協、各民主黨派等的監督,還有公檢法系統的相互監督,再加上人民群眾的民主監督,這一切將構成一道道高壓線,使那些試圖干擾司法公正、搞暗箱操作的人難以越雷池半步。同時,在法治的大背景下,任何權力都是有邊界的,將包括執法權在內的各種權力關進民主與制度監督的籠子,也是依法限權的應有之義。

有法學家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可實際情況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社會的核心應當是信仰法治。而法治信仰的形成並非朝夕之功。隻有通過司法機關持之以恆地捍衛社會的公平正義,始終如一地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執法者才能點滴積累公信力。在此基礎上,公眾才更願意相信法律、依靠法律,不斷推進法治的良性循環。而在實現法治文明的過程中,社會文明也將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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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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