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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織社會穩定“防控網”是全社會的共同職責

吳俊

2014年03月10日16:57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3月10日下午15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3月10日人民網)

在安排今年重點工作時,周強指出:“積極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嚴懲昆明"3·01"暴力恐怖襲擊群眾等一切暴力恐怖犯罪,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嚴懲破壞軍事設施等犯罪,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穩定是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沒有團結、穩定的社會環境,發展根本就無從談起。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依法嚴懲各種犯罪行為,時刻保持對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不僅能起到震懾、警示、教育作用,更有利於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但,編織社會穩定“防控網”需要全社會共同發力,各級各部門更要以化解社會矛盾為切入點,筑牢社會穩定根基:

一是要主動排查,建底子。當前,我國處於改革的深水期和矛盾凸顯期。征地拆遷、國企改革等方面涉及利益相互交織、問題錯綜復雜。要堅持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認真分析社會矛盾糾紛的特點,進一步澄清底子,做到心中有數。

二是要發現矛盾,抓預警。加強情報信息網絡建設、健全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和研判預警機制,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情況報告和聯席會議制度,及時掌握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信息,提前介入,妥善應對,堅決杜絕群體性上訪和越級上訪事件發生。 

三是要抓好聯調,促化解。堅持不回避、不推拖、積極穩妥的原則,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想方設法及時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一定要耐心作好解釋工作﹔同時,進一步完善“三調聯動”工作機制,推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對接聯動,把疑難復雜的矛盾糾紛調處引入法制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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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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