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論
醫院管理方在醫患沖突出現苗頭時應及時介入調解,在發生醫護人員受威脅時及時向警方求助,當出現醫護人員被挾制、傷害時,堅定為他們維權,而不能心存怕事心理,把醫護人員推到沖突的最前端。
關注“全國兩會”系列評論之五
據報道,近來,暴力傷醫事件屢屢發生,南京護士被打致癱瘓,廣東潮州上百人“押醫”討說法,北京協和醫院兩護士因拒絕給病人加號被打傷……全國政協醫衛界別90位委員日前聯名遞交“緊急提案”,建議將醫療機構列為公共場所進行安保,嚴厲處置傷醫行為。
暴力傷醫一而再發生,令人觸目驚心的沖突,鮮血淋漓的受害者,不僅讓醫護人員的安全感降到冰點,也讓整個社會為之憂慮。這種情勢都在加劇有關方面處置類似惡性事件的緊迫感。那麼,我們應該如何去化解暴力傷醫事件?政協委員的“緊急提案”,必須要有個緊迫的回答。
據悉,90位委員提案的核心就是希望將醫療機構明確列入公共場所進行管理,讓“公安成為醫院治安的主體”。醫院具有不特定的多數人可隨時出入、停留的特征,尤其是眼下,許多大中型醫院公共區域人流量龐大,成為糾紛沖突的高發區,因此,將醫療機構納入公共場所進行管理,確有其合理性。
醫療機構納入公共場所進行管理,一方面能夠強化警方的治安管理責任。在醫患糾紛出現端倪時,警方及時在場,是很有必要的。因為醫院安保人員,在發現可疑人員,或在患者或其家屬可能出現情緒失控時,無權對他人採取強制措施,而警察則有這方面的執法權力。另外,警方加強對醫院的巡邏,這也可以一定程度上震懾針對醫護人員的暴力行為。
另一方面,醫院如果明確為公共場所,那麼對於“醫鬧”、“傷醫”等過激行為,不但可以進行治安處罰,嚴重者,還可以按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進行刑事追究。這無疑能提升打擊暴力傷醫力度,更有利維護醫院正常醫療秩序。
不過,僅僅強調醫療機構的公共場所屬性,並立足於強化治安管理,這仍然不夠,要真正還醫院一片安寧,還有更多工作要做。
例如,醫院薄弱的安保設施繼續改善。許多傷醫案件中,犯案者可以攜帶凶器,隨意進入醫院,而在美國,不少醫院都在醫院大門裝備金屬探測器,以避免凶器入內。這樣的經驗無疑值得我們借鑒。另外,有必要學習國外,在一些重點部位設置報警鈕、緊急員工避險房間等。根據國內的情況,如大中型住院部護士崗,耳鼻喉門診部等,可考慮設置。
再如,作為醫院管理方,在醫患沖突出現苗頭時應及時介入調解,在發生醫護人員受威脅時及時向警方求助,當出現醫護人員被挾制、傷害時,堅定為他們維權,而不能心存怕事心理,把醫護人員推到沖突的最前端。此外,醫院應當檢討管理的各種環節,多聽取一線醫護人員和患者的意見,改善醫療服務,對於可能引起爭議和沖突的管理環節,盡快作出改進,降低醫患糾紛發生的幾率。
暴力傷醫,固然要在事后嚴厲追究,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還在事前防范。醫護人員的血已經流得夠多了,我們絕不能再讓這樣的悲劇繼續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