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之一,個人所得稅改革因關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而尤為引人關注。3月2日,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在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媒體見面會上表示,相關部門目前正在加緊研究消費稅改革方案﹔而在此之前,財政部部長樓繼偉也表示,加快房地產稅改革立法進程及個人所得稅改革,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稅收是重要的經濟杠杆,稅改關乎民眾稅負的多少,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所以,稅收改革的消息往往會激起輿論的層層漣漪。今年兩會前,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所發布了《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13/2014》,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說,我國已經進入“人均萬元稅負階段”。這一觀點在業內及民間引發了廣泛爭議,爭議背后其實體現了一種現實訴求——我們需要准確地把握民眾所承擔的宏觀稅負,並且明確民眾在繳納稅款后是否得到了相應的公共服務。
稅收政策的調整必須回應民生期待。以消費稅為例,消費稅直接影響民眾對商品的選擇和消費,也影響著消費結構和消費水平,消費行為還會影響生產行為並引導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消費稅的改革要體現國家產業政策取向和宏觀經濟意圖,但不能增加普通百姓的稅負,消費稅改革應該以降低稅負為主要目標。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是民眾呼吁多年的訴求。個稅改革應以“人”為中心,綜合考慮收入情況和負擔情況,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這樣才能照顧到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緩解貧富差距,體現稅負公平。
不僅個人所得稅改革備受關注,企業稅負的輕重也會影響到民眾的福利。世界銀行近兩年公布的《營商環境報告》表明,中國的企業要承擔的稅負,比大多數發達國家高出三成。如果企業稅負過重,其淨利潤便會減少,這不僅會造成職工利潤分配減少,還會導致企業提高產品價格,民眾的生活成本也會相應提高。鑒於此,近來國家持續為小微企業減免稅負,一來優化了小微企業的發展環境,有利於激發市場活力﹔二來充分發揮小微企業“就業吸納器”的作用,打開更廣闊的就業大門。所以說,針對企業的稅制改革,與民眾的福利是完全分不開的。
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中,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提出了詳細的目標。筆者以為,改革應該守住一個底線:不能隨意增加民眾和企業的稅負,同時還需要在財政支出中加大社會公共服務的比重。也就是說,每一項稅收政策的調整,都應該回應民生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