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領域,協商是處理人與人關系的潤滑劑。在政治領域,協商則是一種重要的民主形式。從日常社會生活中的管理和決策,到一年一度的全國兩會,這一民主形式運用廣泛而普遍。今天,協商如同一種靜水流深的力量,推動著社會前進的巨輪,成為我們黨執政和決策的重要方式。
“鞋子合不合腳,自己穿了才知道。”在我國政治生活實踐中,那些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那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日益普遍地通過各種渠道實現有效協商。通過協商,去解決問題、聽取意見、汲取智慧、求得“最大公約數”,正日益獲得人們的廣泛認同。這不僅彰顯出協商的生命力,也折射出協商在我國具有獨特的優勢和魅力。今天,為什麼協商?協商什麼?與誰協商?怎樣協商?不僅成為推進民主的一種制度自覺,更沉澱為人們的一種民主素養。
沒有平等的溝通、思想的碰撞,就很難達成共識。對於領導干部來說,口能言、耳能聽、力能行,通過協商以廣納群言、廣集眾智,應該說不是難事,也成為不少人提高治理能力的一種重要途徑。但是,有的人剛愎自用,不屑為之﹔有的人閉目塞聽,不會為之﹔有的人貪圖省事,不願為之。諸多現象的背后,有個人性格、見識、作風等方面的原因,更多的則是民主素養的缺失。
胸襟開闊才能真誠協商。敞開大門虛心納諫,敞開心扉諦聽真言,包容不同意見,善於發現真知灼見,才能廣開言路、廣納良謀。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一個革命政黨,就怕聽不到人民的聲音,最可怕的是鴉雀無聲。”彭德懷同志也說過:“沒有爭論就不能得到真理”。如果聞過則怒,不願協商,不能容物,失去的不只是個人雅量,更是民主素養﹔閉上的就不只是個人耳朵,更是群眾嘴巴﹔影響的不只是個人形象,更是事業全局。
兼聽則明,偏聽則暗。有一家汽車公司一直倡導“爭議決策”:每項重大決定做出之前,決策層總是讓智囊團把不可行的方面說透,如果與會人員對議題沒有異議,就等到有不同意見時再重新審議。無論是最高議事殿堂裡的參政議政,還是基層議事會、圓桌問政會裡的討論爭論,目的都是通過協商民主,讓對與錯交鋒,利與弊博弈,從而使決策更趨科學、合理。如果決策前不論証、決策中不協調,往往容易出偏。
“遇事虛懷觀一是,與人和氣察群言。”協商民主的實質,就是要實現公民有序政治參與。越是改革攻堅,越需要最大程度地凝聚合力、消除阻力。越是政治清明,越需要發揚民主、善待民意。提升民主素養,讓協商更主動,讓決策更優化,協商民主的優勢和魅力必將在更深層次和更高價值上得到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