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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防止教育與法律成為性侵兒童的“幫凶”

何龍

2014年03月04日15:16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防止教育與法律成為性侵兒童的“幫凶”

近年來,我們從新聞報道裡看到了兒童頻遭性侵的案例,但對性侵兒童案究竟有多少、性侵者主要是什麼人,還是沒有實際概念,前天的一個數據讓這一概念變得明晰起來。

在前天召開的“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女童保護座談會”上,公布了《2013年兒童安全教育及相關性侵案件情況報告》。報告說,2013年以來,性侵兒童的惡性案件在全國各地呈持續高發狀態,2013年全年被媒體曝光的案件高達125起,平均3天就有一起。受害人群呈現逐漸低齡化趨勢,尤其以8歲到14歲的小學生居多。

3天一起的性侵兒童案件,其頻率算不算高?如果把這種案件放入一般案件比較,它似乎不算多發。但這就像拿空難與車禍相比,說空難的發生率遠低於車禍,因此得出空難的頻率不高一樣。性侵還在成長過程之中、還沒有發育成熟、不懂自我保護的兒童,它所造成的就是人身和人性的“空難”。3天一起的人身人性“空難”,這頻率高不高?這后果嚴不嚴重?

報告顯示的另一數據,其震撼性不亞於案發頻率:在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案件中,教師有33起,是最多的犯案群體﹔校長作案有10起,列第三位﹔而官員作案的有6起。

在公開報道的案例中,教師與校長組成了性侵兒童的“主力”,屬於什麼性質?這就像銀行職員偷存款、金庫保安盜金條一樣,都屬於監守自盜。

對兒童性安全威脅最大的,顯然就是他們學校的教師和管理者。在許多時候,學生對老師的信任超過了對父母的信任,就更不用說那些比老師還要“大”的校長了。教師擁有接觸和指令學生的種種便利,當學生沒有受過相應的性教育時,他們面對老師的性引誘和性侵犯,就可能以為這是向老師交另一種“作業”而不加抗拒。

教師本來是這些學生“羊群”裡的“領頭羊”,現在這個“領頭羊”可能變成了“狼”,無需想象,也知道其后果有多嚴重。

這次兩會代表委員聯合召開的座談會叫“女童保護座談會”,明顯忽略了對男童的保護。盡管受到性侵的主要是女童,但現在男童也同樣有遭到性侵的可能。

在本屆全國政協會議上,多位委員帶來了保護兒童的議題,包括將兒童安全教育納入九年義務教育課程體系,出台權威的防性侵教育教案以及完善立法保護,廢除嫖宿幼女罪等。

在這些議題裡,教育是預防,立法是懲罰,二者不可或缺。一項調查顯示,有逾六成的孩子不知性教育為何物。當兒童學生不知道什麼是性侵害、將有什麼后果,不知道身邊的人、包括敬愛的老師或校長有可能成為加害者時,他們就會失去防范的意識和知識﹔而當性侵女童被界定為“嫖宿幼女”時,侵害者就可能逃過法律的嚴厲懲罰,法律就起不到威懾作用。

現實案例告訴我們,犯罪分子已經對兒童虎視眈眈,兒童的性安全正在受到嚴重的威脅,但我們父母和教育還在信守傳統的“性不可說”觀念,我們的法律還有“嫖宿幼女”的條文,這可能給侵害兒童的罪犯提供可乘之機,讓“祖國的花朵”在綻放之前遭到蹂躪。

沒有作為的教育和沒有威懾的法律,實際上都可能成為性侵兒童的“幫凶”。

(作者是本報首席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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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端端(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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