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14年全市公安工作會議透露,今年廣州警方將在全市范圍整合數千人的巡邏警察隊伍,加強市、區、派出所三級巡防隊伍建設。市民將可在老城區、人員密集場所、多發案件地區,看見武裝巡警徒步巡邏的身影。
喜見巡警徒步歸來。之所以說“歸來”,皆因早在1995年5月廣州市就成立了巡警支隊,當時隊伍編制3000人,在市內重點復雜路段、易發案路段設置了193個巡邏警區。2003年廣州還出現過首支女子巡警隊,一時成為新鮮事。2005年之后,路面巡警減少,尤其是巡警徒步巡邏。
其實,警察的工作不是靜態的,也不應該是被動的在警察局坐等案件上門,而應該走出辦公室,走出警局大門,到街頭上去,到群眾中去,隨時隨地解決群眾遇到的困難,這樣才能對得起“有困難找警察”這句話。阿SIR上街巡邏,公眾看得見,公眾有安全感﹔犯罪分子看得見,才能有效震懾違法犯罪,提高警方對社會治安案情的反應速度。近年來,廣州的社會治安不錯,多數市民有安全感。毋庸諱言,入屋盜竊、電話短信詐騙以及公交車、地鐵上扒竊等違法犯罪行為仍時有發生,尤其是城鄉結合部、人員密集場所。提高街頭巡警見警率,對平安廣州建設無疑是有益的。
根據國際通行經驗,治安巡邏是警務工作的核心所在,許多國家都要求,新入職的警察必須先從巡警干起,巡邏部門往往是這些國家警察機構規模最大的部門。香港特區也一樣,街頭巡邏警力要佔到全港總警力的65%以上。若按這個比例,廣州的徒步巡警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當然,一下子增加太多人手有難度,除了人力問題,更要厘清職能分工。老百姓向警察求助的事很多,哪些屬於巡警職責,哪些屬於工商、城建、環衛、市政等部門職責,不屬於巡警職責的,又如何協調溝通。既要防止誰都管誰都可以不管、推諉扯皮的現象,又要防止一家執法導致的職權過分集中問題。
(連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