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紅是單獨,但正當她計劃二胎時,父親娶了一個35歲的后媽,從未生育過的后媽擔心年紀大了不好生,打算早生,但這樣會影響楊紅懷孕,因此兩人當街大吵。(2月23日《廣州日報》)
如果后媽在楊紅之前生了小孩,將意味著楊紅不再屬於獨生女,從而失去生二孩的機會。而后媽以前沒有生育過,並且已有35歲,算高齡產婦,她也等不起。隨著政策的實施,類似的例子將會逐漸增多,甚至可能累加成較為普遍的現象。
在這種情況下,假如生育政策是鐵板一塊,沒有半點彈性空間,則勢必讓兩代人陷入兩難的困境當中。無論是哪種現象,都不符合政策制訂的本意。因此,類似現象應納入二孩政策研討范圍,提前拿出一個符合規定、且能讓雙方都滿意的操作辦法。
特殊情況並不會局限於“后媽搶生”方面,在現實操作中,還會遇到許多難以取舍的問題。比如,對於一些復雜的再婚家庭,獨生子女的認定或許就成問題。而子女夭折一個后,出現事實上的“獨生子女”,在當前有些地方並沒有把他們當成獨生子女,他們是否能享受到包括二孩在內的獨生子女政策,也需要加以明確,等等。
以上幾種情況隻屬於管理層面的問題,在服務領域,也有許多政策有待明朗。比如對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措施,此前並沒有將單獨二孩納入獎勵范疇,如今單獨二孩也屬於計劃生育家庭了,對他們要不要給予獎勵,如何獎勵,相關政策需要調整。在地方立法層面的工作完成后,計生業務部門應盡快做好技術層面的規則制訂,惟有如此,才能避免后媽與女兒當街大吵等類似現象發生,來保証單獨家庭安全而從容地懷胎生育。羅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