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體育局將推出八項體育改革措施,推動全省體育事業深化改革、科學發展。其中包括:聯合省教育廳在中小學試點普及游泳運動,力爭用3-5年時間,使全省中小學生都學會游泳。(2月20日《大眾日報》)
讓中小學生都學會游泳的積極意義不言而喻。一方面,可以促使中小學生參加游泳這項體育運動,培養其鍛煉身體的積極性和意識﹔另一方面,中小學生都學會了游泳,也可以避免發生中小學生意外溺水悲劇。
然而,不可否認,山東省要讓所有中小學生都學會游泳,而且同時保証安全問題等,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無疑需要有一系列的相關制度保障﹔其次無疑還需要相關資金和教育資源的投入﹔再次也需要足夠的游泳場館,以保証學生學習需求﹔最后還得做好相關教育與宣傳工作,避免學生學會了游泳而去河流、水塘等危險的地方游泳和戲水,導致“淹死會水的”情況出現。
可以說,讓中小學生都學會游泳,是一個比較大的體育改革,也是一項絕對艱巨的任務。拿游泳場地來說,當下可以供市民游泳的專業性場館並不多,加上一些場館收費較高,令普通人望而卻步。而就學校而言,能建設有游泳館等場地,配備專業教師、專業教學設備和救援設備的,更是鳳毛麟角。在這樣的情況下,讓中小學生到哪裡去學游泳呢?
很明顯,我們不僅需要在3-5年時間內,讓所有中小學生都學會游泳,更需要就此形成長效機制,在5到10年內,甚至在以后的所有時間裡,都讓中小學生有機會學游泳、會游泳。為此,除需要建立充分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技術支持、資金投入支持等以外,我們顯然還需要對其嚴格落實,避免出現中小學生只是理論上的會游泳,嘴上的會游泳﹔同時,需要做好相關安全保障與安全教育宣傳工作,保証中小學生學游泳能夠成為一項長效的體育運動,而不是一時安排、一場短期的學游泳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