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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規范管理 廣場舞也可不擾民

張漲

2014年02月18日08:48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規范管理 廣場舞也可不擾民

據報道,在番禺石?,社區工作者將2000多人的廣場舞大叔大媽們收編為“正規軍”,不僅減少了擾民,還令廣場舞異常活躍。

對於跳廣場舞的人而言,尤其是老年人,廣場舞不僅是他們鍛煉身體的需要,也是其參與社交、聯系感情的一種重要途徑。但客觀上來說,廣場舞確實也造成噪音擾民問題。有些地方矛盾激化的程度,已有些針尖對麥芒的架勢。在北京,便有市民鳴槍放狗來驅逐跳舞者﹔在武漢,還有人直接向跳舞的人群扔糞便。可見,對這一問題不能再視而不見,不可讓矛盾繼續累積、擴大,但如何解決卻並沒有一勞永逸的妙招。

從立法層面來看,去年底廣州提出擬立法通過《廣州市公園條例》規定,公園內臨近學校等區域禁止開展喧鬧的健身、娛樂活動,並規定限音量、限時段、限區域、限設備四項措施。但這一條例尚未最終落定,民間也有一些爭議,比如有人就認為對廣場舞一刀切,對於缺少活動場所的老年人不公平。

在立法層面的“硬措施”尚無明晰對策的時候,民間各種化解矛盾的“軟措施”就更顯珍貴。本來,廣場舞本質上是對公共空間的分配,其原則是隻有不妨礙別人的自由,自己才能真正享有自由。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必須有人制定規則,讓各方利益都互不傷害。此次番禺通過社區工作者將廣場舞隊伍收編為“正規軍”,合理安排時段,既杜絕了不同隊伍之間的“音量競賽”,也通過培訓、資金等方式支持了老年人鍛煉身體,這就是規范管理的結果。當然,這一做能否推而廣之卻不好預測,不僅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還需要相對完善的社區工作能力。

要徹底解決廣場舞擾民問題,當然需要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但更重要的規范管理、通過協調化解矛盾,如此即便不靠罰款,廣場舞一樣能跳得盡興又不擾民。

(張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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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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