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包頭市境內的大青山腳下有一個名叫邊牆壕村的村庄,該村因緊鄰古老的“趙長城遺址”而得名。在該村背后的大青山南坡,零星地散落著幾座大小不一墓地。據村民們講,這些墓地大多都是外面的人從村裡購地之后修建的,每平方米山坡地的價格為300多元。記者採訪時,民政、國土部門都說清理很難,沒有此類執法權。(1月21日《北方新報》)
岳陽縣糧庫干部劉某為他和妻子、哥哥建了一個活人墓,佔地500平方米﹔武漢豪華墓造型就像“紫禁城”,被稱為“天壇墓”﹔揚州江都毀掉60畝農民的耕地建設了一處豪華墓地﹔清源山景區內新出現的豪華墓群讓群眾震驚,27座違建墓肆意破壞景區植被和山體,修墓者是社區干部﹔泉州發現了4座活人墓.......
杜絕豪華安葬,提倡生態安葬,其實還是有“緊箍”的。民政部在《關於貫徹執行〈殯葬管理條例〉中幾個具體問題的解釋》中早有明確規定,埋葬骨灰的單人、雙人合葬墓佔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埋葬遺體的單人墓佔地面積不得超過4平方米,雙人合葬墓不得超過6平方米。但是,有了這樣的“緊箍”后,咋就沒有念咒的人了呢?
提倡生態安葬,在目前我們耕地紅線吃緊的環境中有著現實意義,我們的很多地方需要進口農產品才能保障市民的餐桌,有的省市的糧食實現自給自足都有困難。“死人與活人爭地”讓我們賴以生存的資源慢慢減少。很多年前,敬愛的周總理不就實現了生態葬法嗎?偉人能夠做到的,我們芸芸眾生一樣可以做到,這是為了給子孫后代留下一個秀美的家園。
提倡生態安葬,是文明社會前行的需要,也是社會現實的需要。但是,要讓群眾加入到生態安葬的大軍中,黨員干部理應成為表率。當黨員干部們不僅不率先帶頭生態安葬,還侵佔良田、破壞生態,建起一個個豪華墓,建起一個個活人墓的時候,推行生態安葬的願景也就隻能成為水中花、鏡中月了。
國家規定好比一個“緊箍”,這道“緊箍”不能僅僅是一幅畫,也不能僅僅拿在手裡,而要戴在頭上。要想收獲美好,僅僅戴上這道“緊箍”還沒多大意義。更需要地方政府機關成為那個會念咒的唐僧,時不時的要去念念“咒語”,隻有讓那些敢於違規建設活人墓、豪華墓的潑猴經常“頭痛欲裂”,他們才會因為畏懼而約束“言行舉止”。
對於樹葬、花葬、草坪葬這樣的生態葬法,各地何不來個紅頭文件的約束。對於違規大建活人墓、豪華墓的人,就要毫不留情。耕地是我們賴以生存的資源,國家提出了“國人的碗要裝國人的飯”的新目標,生態葬法就是對這最好的保障之一。有了“緊箍”,我們也要常念“咒語”,隻有這樣,我們才能給子孫后代一個天藍水清的未來!
所以要經常問問,生態安葬有了“緊箍”誰來念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