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常常被譽為象牙塔,是許多人心目中的“道德高地”。然而,曾幾何時,高校腐敗案頻頻發生,嚴重抹黑大學這塊“金字招牌”,不斷受到社會的詬病和質疑。所謂的高校腐敗案,涉案者多為大學管理者,其中不乏書記、校長、副書記、副校長以及學院院長、副院長等等,絕大多數是高校的“實權人物”,掌握著高校教育的人、財、物等重要資源。下面就是今年“落馬”的十大“高校蛀虫”。
【3月】
陳英旭,浙大環境與資源學院原常務副院長,檢方指控其用各種手段將1022余萬元的科研經費非法佔為己有。
【4月】
鄒世凌,四川護理職業學院院長,被調查后交代了學校基礎設施建設貪污等多個問題。
【5月】
周文斌,南昌大學校長,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原因之一是該校新校區的基建項目。
范昕建,成都中醫藥大學校長,因新校區建設等基建腐敗,涉嫌違紀被調查。
曾黃麟,四川理工學院院長,因工程建設項目貪污,收取賄賂。
【7月】
張忠元,成都中醫藥大學黨委書記,因校新校區建設等基建問題腐敗被罷免。
【8月】
王國炎,南昌航空大學黨委書記,被一審以受賄罪判刑15年有期徒刑。
【11月】
蔡榮生,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處長,因招生問題收受大量賄賂被帶走調查。
【12月】
褚健,浙江大學副校長,或涉嫌侵吞國有資產被批捕。
安小予,四川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因基建問題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詳細]
今年落馬的十大“高校蛀虫”
當今中國高校困惑於這樣一種現實,“高校反腐敗的力度在逐年加大,而腐敗烈度卻逐年升級。”南京工業大學副研究員孫義在對全國高校已發生的腐敗案件進行梳理后,得出結論——“高校已成為腐敗犯罪新的高發區。”中國社會科學院在2010年中國教育藍皮書中也作出了類似的判斷。
“腐敗多發生於體制改革啟動之際”
隨著高校年年擴招,高校基建規模也逐漸擴大。高校開始越來越多的參與市場經濟活動,且在工程建設、設備物資採購、招生錄取等方面擁有的自主權越來越大。高校領導干部的權力相對集中,而與之配套的法律規范、權力監督機制卻沒有及時有效地跟進,在這些領域的職務犯罪也不斷增多。在震驚全國的武漢大學弊案所在的湖北地區,高校領導干部職務犯罪案2003年立案5起,2004年立案16起,2005年1月至10月立案已達到20起。[詳細]
“45歲現象”與“帶病提拔”成主流
孫義在調查中發現:100名職務犯中,初次犯罪時的平均年齡僅為45.3歲,犯罪已呈現“45歲現象”。其中,初次犯罪時年齡為39歲以下的17名,佔總人數的17%﹔40歲至45歲的21名,佔總人數的21%﹔46歲至50歲的38名,佔總數的38%﹔三項合計佔總人數的76%,而56歲以上的僅有14人,隻佔總人數的14%。而案犯在犯罪期間原職務職級變動情況看,不少人往往是一邊被提拔重用,一邊瘋狂犯罪。他們在被提拔重用后,隨著權力資本不斷的加大與擴張,牟利的胃口也逐步擴大。
落馬領導曾被評“干部群眾的貼心人”
有不少腐敗分子平時工作勤勤懇懇,生活上艱苦朴素,有公車不坐,有名牌衣不穿,在群眾中口碑很好,甚至是廉政典型。職務犯罪呈現出的較高智能化特征,甚至成為當前防范和打擊職務犯罪的難點之一。武漢大學常務副書記龍小樂在落馬之初被媒體披露,2006年曾獲“全國優秀黨務工作者”稱號。其材料稱:“龍小樂勤奮敬業,克己奉公,心系群眾,廉潔自律,是廣大干部職工的貼心人。”由此引來社會上一片驚愕之聲。[詳細]
揭秘高校腐敗三宗罪
一宗罪:基建部門成為高校腐敗“重災區”。后勤基建部門成為高校腐敗“重災區”,縱觀高校落馬官員,一多半都與基建項目貪腐有關。
[詳細] 二宗罪:自主招生“拼爹拼媽拼家境”。自主招生的初衷是擴寬選才渠道、提高招生質量。但一些學校和地方缺乏公開透明的操作機制,使自主招生為權錢交易大開方便之門。
[詳細] 三宗罪:科研經費變“唐僧肉”引覬覦。近年來,我國的科技投入連年增加,而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亂象叢生,中國科協的一項調查顯示,在一些高校和研究機構,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佔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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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意在讓公平正義陽光照亮教育領域,為每一個學子提供更多人生出彩的機會。
校長脫“官帽”,難解教育行政化之結
知名教育家熊丙奇表示,高校腐敗的根源性問題是教育行政化,一是學校沒有辦學自主權,校長首先是官員而不是教育家﹔二是學校內部也採取行政治理方式,行政權力過大,行政機構臃腫,學校不能按教育規律辦學。[詳細]
用現代大學制度遏制高校腐敗
2010年頒布的國家《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到建立現代大學制度,包括完善大學校長的任命選拔,發揮學術委員會的學術管理、決策作用,加強高校辦學信息公開,但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這些改革遭遇到了既得利益的阻力。面對日益嚴重的高校教育腐敗和學術腐敗,這些改革必須馬上進行,不能再拖延了。[詳細]
陽光透明是高校權力的防腐劑
自從2003年22所高校試點自主招生,就有人持反對態度了,批評者最大的擔憂就在於,自主招生權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教育不公平。那些自主招生中的漏洞或是違規操作,無形中印証了批評者的觀點,每當有高校被爆出自主招生的“貓膩”,都會讓這一初衷良好的制度設計,受到更多的批評與阻力。這種影響是整體性的,並非僅僅針對一兩所“出事”的學校。[詳細]
權力監督請給力,“帽子和票子”都要管
有學者稱,“權力過大,制約過小,高校內部的財務管理像個自成一體的小社會。”當然,高校負責人權力大、制約少既與監督制度失效有關,也與監督部門“鞭長莫及”有關,武漢的教育部所屬高校,在十堰、恩施等武漢外市州的省教育廳所屬高校,主管部門“鞭長莫及”,而當地教育、財政部門“既管不了它的帽子,又管不了它的票子”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