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法》實施之前,每到春節返鄉時,珠三角的東莞、佛山等地總有不少外來務工人員提取積攢在自己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的資金,釀成“退保潮”。2011年,《社會保險法》出台后,養老保險已經不允許退保取現了,隻能辦理轉移接續,但其他類型的中斷或退出行為並沒有改變。
調查顯示23%的人中斷繳費
10月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中國工會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表示,我國大概有3億多人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今年有累計3800萬人中斷繳保險。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珍也曾指出,在人社部做的一項調查中,有23%的工作人口中斷了繳費。[詳細]
小微企業繳不起費用
較高的繳費費率讓小微企業用人成本高企,如果降低工資待遇而保証繳納養老保險的話,當期收入不高將導致招工難。於是,部分小微企業採取種種辦法瞞報、少報參保人員,甚至誘導職工以個體勞動者身份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單位再給予補貼等辦法鑽政策空子。[詳細]
農民工寧棄社保換工資
“我的工資本來隻有兩千多,如果參加社保再扣個幾百塊,到手的工資更少了。”小李是河北人,目前在北京市昌平某工業園區做藍領。“還有,我們這種工作並不穩定,很可能幾個月就換了,參加社保遠不如工資拿在手裡安心。”[詳細]
“轉不走、帶不回、退不了”
由於國家各地社保政策不同步,國內各省市的社保制度不一,轉保並不是順暢,這也是很多外地務工人員的擔憂。“我們很多老鄉回老家了,社保都轉不回去,我們繳那麼多錢就全打水漂了。”老李說起參保就很激動,他認為養老保險“轉不走,帶不回,退不了”。[詳細]
3800萬人中斷繳社保造成的后果,不僅是個人養老保障的縮水甚至闕如,在整個社保體系的層面,更是非常不好的信號釋放,會埋下養老保險收不抵支的隱患,同時危及社保體系的良性運轉。
斷保讓參保者最終無法按月領取養老金
深圳的王先生曾在武漢一家事業單位工作多年,上世紀90年代中期來到深圳,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納10多年后,所在企業關門,王先生養老保險中斷。按照國家政策,他在事業單位工作期間應視同繳納養老保險,但實際辦理時難以接續,成為又一個“斷點”。這使得王先生過了60歲,卻無法領到養老金。[詳細]
“安全網”異化成對農民工群體的剝奪
對於流動性強的農民工來說,以前退保還可以領取個人賬戶資金,現在既不允許退保,又因為轉移接續難等原因容易斷保,個人繳納的錢長時間不能用,相關待遇享受不到。社會保險不僅不能成為農民工的“安全網”,反而成為對農民工群體的剝奪。[詳細]
3800萬人中斷繳社保加大個人賬戶空賬壓力
2012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缺口為5602億,比2011年擴大約240億。目前很多地方每年的養老保險金支出遠遠大於收入的額度,而地方的主要解決方法除了增加財政補貼外,就是擠用個人賬戶資金應對當期發放,從而造成個人賬戶“空賬”。[詳細]
社會養老保險是解決老有所養問題的重要方式。如果一旦中途退保,職工之前繳納保險的年限就不再計算,放棄社保,損失最大的是勞動者個人。既如此,為何還有那麼多人棄保,這現象本身就足以發人深省?
繳納15年,未來權益能否得到保障未知
根據目前的社保政策,參保年限滿15年才能領取基本養老金。15年的繳費期對經濟緊張、頻繁流動的勞動者來說過於漫長。另外,當前的社保制度存在計算不透明,算不清退休后能拿多少錢,個人繳費和未來權益的聯系鬆散等因素。[詳細]
轉保的重重障礙背后是一本“地方賬”
對流動性大的務工人員來講,目前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尚不普遍,隻要務工人員轉移工作地點或者回到老家鄉下,就需要重新在當地購買社保。棄保給打工地帶來的好處卻顯而易見:退保隻能退出個人帳戶中的錢,而企業繳納不超過20%的部分歸當地所有。因此出現了很多地方都不願接受外地轉入,對於退保則大開綠燈。[詳細]
企業繳納歸統籌,勞動者沒有交錢動力
勞動者能帶走的只是個人繳納的部分,但大頭是企業繳納應屬於勞動者的部分。由於我國社保採取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相結合的方式,導致企業繳納部分全部歸入統籌賬戶,用於支付現有退休員工的養老金,這也是勞動者沒有交錢動力的原因之一。[詳細]
“棄保”既是底層群體對這些問題的無奈與逃避,也是對現行社會養老體制改革的最強呼聲。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完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這些政策的制定實施將有助於減少斷保現象。
擴大參保覆蓋面,提高參保受益度
一方面加大擴面征繳力度,以人員流動性較強的商貿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為重點,對不給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的行為及時糾正。另一方面,放開以個人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戶籍限制。這既能使農民工在返鄉后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又允許非本地戶籍農民工從事個體經營時能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詳細]
加快推進不同養老保險體系的轉移接續
減少“棄保”現象,應盡快出台統一的城鄉養老保險銜接政策,並籌劃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直至全國統籌。對不同地區、不同制度間轉移接續時的條件、資金規模、年限認定、待遇標准明確具體規定,真正實現“不管你到哪裡干,養老保險接著算”。[詳細]
給百姓一本明白“社保賬”
中斷社保固然有政策缺陷的原因,但同時也不乏信息缺失引發的對社保基金乃至社保制度的不信任。隻有詳細公開社保賬目,並讓百姓看得懂、算得清,社保政策才能有最可靠的制定基礎,社保基金才能獲得最有效的社會監督,社保制度才能贏得最廣泛的民意支持。[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