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1日起,鐵路部門將調整火車票退票和改簽辦法,實現火車票全國通退通簽,即旅客退票和改簽由原來的票面指定的開車時間前僅能在購票地車站或票面乘車站辦理,改為在票面指定的開車時間前,可到任意一個車站辦理﹔同時實行火車票梯次退票方案,即票面乘車站開車前48小時以上的,退票時收取票價5%的退票費﹔開車前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退票時收取票價10%的退票費﹔開車前不足24小時的,退票時收取票價20%退票費。
據統計,2013年1月1日至7月15日,全國鐵路日均退票量同比增加77.6%。其中越是客流高峰,退票量越大,今年春運期間日均退票量是日常退票量的3倍,同比增長110%。另外,退票時間也集中在開車前24小時以內。
鐵路部門表示,根據旅客購票規律,制定實施梯次退票方案,主要目的在於引導旅客提前退票,增強購票計劃性,加快車票周轉,讓二次購票時間更加充裕,方便其他旅客出行,避免運力浪費。
火車票全國通退通簽業務的推出,受到消費者的歡迎。旅客退票和改簽由原來的票面指定的開車時間前僅能在購票地車站或票面乘車站辦理,改為在票面指定的開車時間前,可到任意一個車站辦理。然而,梯次退票一經公布就引發了熱議。鐵路部門表示,實施新的退票方案是為了避免鐵路運力資源浪費。不過,也有網友提出了不同意見。
【力挺派】這麼定價有好處
柯偉-thinkbig:梯次退票沒什麼不好,這樣也能夠使資源更佳分配,很多經常出差的人喜歡先訂票,到了時間根據自己安排再退票的人現在心裡得好好算計一下成本是否合適了。濟源雞蛋不翻:想想這麼定價的好處。以前可以買很多票,開車前退了多余的,很多人也確實這麼做的。而開車前退的票是沒有時間再賣出去的。新規定防止有人過多佔坑,也充分發揮了鐵路運力,畢竟春運時鐵路運力是不足的。[詳細]
【拍磚派】別算計俺們兜裡這點錢
洗碗妹不洗碗:連坐個車都要算計老百姓的錢,這是要鬧那樣?是遭吐槽的節奏嗎?那站票是不是可以賠20%?
像Siri一樣的小白:相對來說可以控制部分票源,但這樣會讓票販子對高價票加價更多的!最后難過的還是買不上票的老百姓!
愛俊杰的朱麗丹童鞋:變相的漲價!20%已經很高了!如今的社會什麼都在漲價啊,就連退票收取也在漲啊,坑爹啊!
醴陵有好信息:強烈建議改回前期的退票費收5%的政策(最低按2元)。[詳細]
【建議派】這個應該商量商量
oliverchenbing:建議三個梯度的退票費率改為2%,5%,7%。對改簽票的退票一律按8%收取。
jocelyn901124:現在弄得不管節假雙休,上班日退票費都一樣,退票一點彈性區間都沒有!
琴聲維也納:為何不學國外買票分三種:不可退,可換乘,可退,收費依次增高。假如說嫌“可退”太麻煩,就兩種。反正實名制,提前訂票票價就是便宜,越到發車前票價越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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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命派】想想怎麼省錢吧
藍色妖基Kidd :開車前先改簽成兩天后的票,然后憑改簽后的新車票再退票,這樣退票就無需支付20%的手續費,而隻需要支付5%的手續費。
周正1979:隻能改簽一次,所以請慎重。[詳細]
方便旅客還是“變相漲價”?
火車票全國通退通簽的確是方便旅客之舉,值得稱贊。然而,與之同時推出的梯次退票方案一經公布就引發了熱議。網友大呼“退票費”變相漲價,旅客按照時間不同實行梯次退票費率,且不對等,惠民措施的背后暗藏殺機。客觀地說,退票與補票是一種互補的需求轉換。有人因故要臨時改變行程,有人突然需要緊急出行。而臨時退票者,恰恰給應急需求者提供了機會。退一步講,即使鐵路總公司認為,5%退票手續費的低成本,是當日退票量增大的主要原因,也不能擅自隨意提價,毫不顧忌廣大乘客的意見和利益。[詳細]
投機取巧還是意見表達?
網友大呼“退票費”變相漲價的同時,也有網友想出了應對的“高招”:如果要退當天的車票,可以在開車前到車站先辦理車票的改簽手續,改到至少兩天后出發的車次再去辦理退票,這樣就能把退票費從20%降到5%了。人們依然津津樂道於這些省錢攻略,這既是一種省錢的欲望,也是一種意見的表達。人們傳播和推崇省錢攻略本身,就是對退票收費過高的一種抵制。如同任何輿論一樣,討論省錢攻略背后是公眾的真實看法和迫切期待:他們希望這個退票收費的標准可以更低一點,可以更透明一點,這樣他們也就不用再依靠什麼省錢攻略來省錢了。[詳細]
政策進步還是歷史倒退?
自鐵道部1997年收取火車票退票費以來,20%的退票費就一直廣受質疑,被公眾斥之為“霸王條款”,有多位律師及市民為此狀告鐵道部,打了很多場公益官司。火車票退票費用降為5%,是社會各界多年爭取和努力之果,從2011年9月25日實行至今尚不足兩年。兩年前退票費標准調整到5%的時候,鐵道部相關負責人宣稱,這個數字是業務部門經過周密計算得出的,是在一個合理的收費范圍中確定的標准。話音落下不到兩年,經過“周密計算”出來的“合理的收費標准”卻要大動手術,甚至“梯次”升至20%了。這種有違穩定性、權威性的決策是政策在進步還是一次歷史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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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次退票”已經來了,“晚點賠償”在哪裡?
制定實施梯次退票方案,有利於引導旅客增強購票計劃性,加快車票周轉,讓二次購票時間更加充裕,方便其他旅客出行。不過,既然梯次退票已出台,那麼呼吁多年的火車晚點賠償何時才能面世?“梯次退票”成為“時間就是金錢”的真實寫照,那麼火車晚點給乘客帶來的各種損失又有誰來買單?對於外界呼吁的鐵路應設立自身賠償制度,包括在停運以及晚點時進行賠償的規定,鐵路部門依舊是“無動於衷”。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規定,鐵路承運人的義務是確保旅客運輸安全正點,只是針對身體損害、攜帶物品損害予以賠償,並未就晚點等賠償作規定。[詳細]
火車退票費調整理應聽証公開退票損失
依據《價格法》第23條規定,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應當建立聽証會制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征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証其必要性、可行性。可火車退票費調整這份“漲價方案”來得非常突然。9月1日實施,提前不到一周才告知公眾,說漲價就漲價,其程序合理性委實存疑。在鐵道部改制,鐵路市場化的語境下,慮及鐵路依舊是國有、壟斷的,它理應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在價格調整的重大事宜上,要科學考証、綜合評估,也要以市場為導向,聽取民意,尊重消費者感受。[詳細]
退票原因區別對待退票梯度待商榷
盡管用經濟手段促使旅客合理規劃行程、掌握退票時間是一種辦法,但不少消費者也質疑稱,標准提升是否過高,為何不是10%、5%、3%這樣的梯次,對於天氣原因導致停運、消費者退票,是不是該全額退款?火車票的退票關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梯次退票的最高退票費率以及由於鐵路調度的原因或其他不屬於旅客的原因造成旅客退票的是否應該區別對待,這還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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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平等契約義務給予乘客晚點梯次賠償
退票費是乘客單方面毀約退票所需要支付的“違約金”,是對鐵路部門的賠償。同樣,火車晚點也是一種違約行為,也應支付違約金。火車票梯次退票再次強調了乘客的契約義務,而鐵路部門的契約義務,也應通過晚點梯次賠償的方式予以體現,視晚點的程度給乘客相應補償。乘客要求火車晚點賠償並不在於賠償金,而是為了自身權利的體現,更是為了督促火車減少和避免晚點,又或者在出現晚點時給予人們更為明確的等待時間,讓人們心中有譜。晚點賠償是民眾權利的保障,也應成為鐵路部門心中的一根弦。[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