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名公務員考生近日發帖稱,自己今年報考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一網絡民警崗位,筆試面試總成績第一名,但在體檢項目時,因臉上長痘被認定為“不合格”,體檢未能通過。[詳細]
湘西方面稱此體檢結論合規
湘西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3日回應稱,在體檢中,該局隻採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體檢結論。本次公務員考試體檢中,醫生的業務處置未受干預,醫生嚴格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和標准對考生進行身體檢查,獨立作出判斷。三名專家醫生對這名考生檢查會診的意見為“面部有?痕影響面容,且?痕難治愈,反復發作,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第一部分第三條規定,結論為不合格”。[詳細]
就復檢問題,湘西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應稱,這名考生反映的項目不屬於規定可以復檢的項目,因此不予復檢。[詳細]
公考拒人奇葩理由並非個例
2004年時,湖南招公務員曾要求女生“第二性征發育正常,乳房對稱無包塊”。如果乳房長得不對稱,哪怕考試合格,德才兼備,也要“一票否決”。去年,一報考青海保監局的考生雖然成績排第一,卻因“性格內向”而被拒絕錄用。[詳細]
招警不是選美何需以貌取人
“長得丑不能當警察” 並非信口開河
負責體檢的醫生稱,“人民警察要形象,長得丑不能當警察”。此說並非信口開河。《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以下簡稱《特殊標准》)第三條規定:“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不合格。”[詳細]
但“臉上長痘”是否就不符合該條規定存疑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的任職條件包括“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因此設置體檢的標准應是:考生是否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而不是單純的美與丑。適用於所有公務員錄取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也沒有關於考生容貌的規定。[詳細]
回歸立法原意,《特殊標准》規定的“影響面容”的界定應以是否影響正常履職為准。由於警察工作具有特殊性,可以要求有一定的、與職責相應的外貌身體條件。
但法醫、網警等警察崗位,不直接參與對外執法,與普通公務員無異,網警招考以“臉上長痘”為由拒人應該解釋清楚“臉上長痘”到底怎樣影響到了網警的正常履職。
從目前《特殊標准》的規定來看,招錄機構對“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解釋權等自由裁量權較大,畢竟“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還有個“等”字。“臉上長痘”是否應在“等”字所包含的內容裡還未有明確標准。
不過,從既定標准執行的角度,如果因標准不明確而導致執行過程中產生了解釋爭議,就應該秉持公平、公正理念,採取有利於標准相對人的解釋。[詳細]
體檢醫生的業務處置是否受到干預?
該考生在8月4日被認定為不合格,而8月5日早,請來的皮膚科專家在檢查后卻表示“這次讓你通過,回去好好治一下”。但一名負責帶隊體檢的領導(非醫務工作者)卻勸他主動寫申請放棄資格,以避免今后的麻煩。隨后帶隊領導主持“重新討論”,專家又認定“不合格”,該體檢結果到底是否是醫務專家的獨立判斷也一時間變得迷霧重重。[詳細]
有論者指出,晏子使楚,楚人羞辱身材矮小的晏子,開個小洞讓他進城,晏子說“使狗國者從狗門入”。歧視他人者,其實是在矮化自己。有礙觀瞻的,不是考生臉上的痘痘,而是涮你沒商量的長了痘痘的權力。[詳細]
的確,臉上長痘並不要緊,要緊的是對公職崗位公平公正錄取的焦慮與期待。
“因痘被刷”是透視就業歧視的一面多棱鏡
出於對權力的最大善意,估計這位考生,臉上的痘痘可能比較嚴重。但因長痘痘而刷考生實則已經影響到了就業公平,有違《就業促進法》等的反就業歧視條款。[詳細]
“特殊標准”不明確容易引發“黑幕”遐想
“臉上無痘”等與正常履職無關的事前也並不明確的限制條件很容易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很可能碰見有關系的就高抬貴手,碰見平民子女就嚴格要求。這些“特殊標准”常常是“事前不明說,事后亂吹哨”,總在關鍵時刻“吹”滅了一些中招者的所有希望。
確定能否正常履職才是《公務員法》規定體檢的本意
按照《公務員法》的本意,公務員招考之所以要體檢,不是因為要“選美”,而只是要求身體要能符合相關崗位的正常履職條件。《特殊標准》也明確,凡是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嚴重疾病,為不合格。公考招錄應該扼住那些讓人產生“選美”等不良聯想的奇葩的自由裁量標准,保証公考招錄的公平公正,帶頭反對就業歧視。
規定明確、程序透明才能保証公考招錄體檢的公平性
要提升公務員錄取的透明度,相關標准和規定還應進一步明確。比如,《特殊標准》除了確定哪些疾病為“不合格”外,還應明確規定“痤瘡”等影響不大的皮膚病為“合格”,這樣就能防止醫生或非醫務人員自由裁量。
不同崗位的要求也應該有所區別,不可隨意採取“一刀切”的辦法。公務員招錄體檢必須嚴格遵守公開、回避、保密、監督等制度,保証醫生嚴格按照規定和標准作出獨立判斷。[詳細]
考生可以按規定要求復檢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二十七條規定:“招錄機關或者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規定提出復檢。必要時,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要求體檢對象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隻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准。[詳細]
不過《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詳細]
如果考生對體檢結果不服,還可提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我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規定“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中國乙肝歧視第一案”中,因乙肝而未被公務員招錄單位錄取的張先著就曾以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維權,最終法院確認被告安徽省蕪湖市人事局的招錄行為不合法。[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