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起,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開始利用財政資金辦各類演出。僅2010年,中央和地方就耗資超40億舉辦慶典等活動。
“燒錢”辦晚會遭各界反對
2012年,時任全國人大代表的葉惠賢就曾呼吁要“剎住電視晚會奢侈浪費攀比風”。今年全國“兩會”時,包括濮存昕在內的不少政協委員就已提案要求對“燒錢”晚會進行遏制。
事實上,中央有關部門早在2005年、2007年、2008年和2011年就曾分別做出過規定,禁止公款辦晚會或公款“追星”,這些規定需要得到進一步落實。[詳細]
有網友感慨:那些燒錢的晚會,還有主持人讓人眼花繚亂的服裝,如果這些錢都節省下來給貧困孩子助學多好啊!也有網友認為,追星本就是人們自發的一種形式,用公款捧星本就是挪用公款,有犯罪嫌疑。[詳細]
講排場、比面子的虛榮心
如今在一些地方,官員之間不僅比GDP,比政績,比發展速速,更要比文化實力,而在一些官員看來,節慶晚會的檔次和規模就是活生生的文化實力。惠民的文化工程雖然實惠,老百姓歡迎,但是默默無聞,而節慶晚會雖然務虛,但是能夠名聲大震,盡管“口惠而實不至”,但是官員依然會樂此不疲,成為晚會沖動的急先鋒。[詳細]
借辦晚會吃回扣,搞腐敗
正所謂“無利不起早”,巨額的演出回扣才是一些政府部門領導熱衷於節慶晚會的最赤裸裸的動力,公家出錢請歌星,回扣落到官員自己的腰包,自然皆大歡喜。一般來說,整體活動費用預算的兩成都要給相關的負責人員,為了建立長線聯系,給對方好處基本是慣例。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綜合組副組長韓國祥借搞晚會貪污贊助款891萬余元。
“官星勾結”,造關系網
如今,一些官員比人脈已經不僅局限於比誰認識的官員多,比誰認識的富豪多,還要比看誰認識的明星多,並以此為榮。官員用公款捧“明星”、“大腕”,明星和大腕也在捧官員。官員和明星通過彼此又認識了更多的官員明星,形成了更大更廣的關系網。[詳細]
花百姓的錢,露當官的臉
值得警惕的是,奢華晚會說起來是為了宣傳地方形象,但往往成為當地官員的“形象宣傳片”。浙江某縣舉辦文化節晚會,一個節目就是專門為縣長打造,為了抗洪救災,他六過家門而不入,遠遠超過了古代的大禹![詳細]
貧困縣為升官燒錢辦晚會吸引領導
忙於“造節”辦晚會的,有相當一部分都是國家級、省級貧困縣。一位縣級領導私下坦言:“貧困縣靠招商引資,資源優勢少,就隻能靠辦節慶來吸引上級領導注意力,政府官員也好有個升遷的途徑。”[詳細]
公款“追星”也與“戲班子”有關
有些傳播機構為了自身利益,也在推波助瀾,積極迎合一些地方政府的不正當需求。[詳細]
辦晚會給群眾和地方發展帶來一定好處
地方政府搞文藝晚會,各類大牌明星屈尊紆貴、“與民同樂”,讓那些偏遠角落、渴望見到明星的人們,充分享受身在現場的歡樂。另一方面,通過全國電視直播,擴大了地方的知名度,為招商引資和旅游資源開發起到宣傳、推廣的作用。[詳細]
但“燒錢”辦晚會同時帶來了四大弊端:
浪費社會資源,加劇社會浮躁心態
大型晚會動輒花費5000萬元以上,有時甚至上億元。聲光電、舞美、服裝極度豪華,一根市場上幾元錢的熒光棒,可能花上50元,一個舞美設計,本來幾萬元錢就能搞定,卻要花上數十萬。不僅大量浪費社會資源,加大了排放、污染了環境,還加劇了社會浮躁心態。[詳細]
強拉“贊助”和攤派加重民眾負擔
大操大辦節慶活動,巨額支出自然少不了。一些地方向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攤派門票,有的甚至從機關事業單位工資中扣捐。很多地方利用行政權力強行要求企業“贊助”。奢華晚會演出,除了財政資金投入外,大大小小的企業“贊助”從數萬到數百萬不等,企業往往不堪重負,但又敢怒不敢言。[詳細]
嚴重破壞市場公平
有一些企業甚至主動為政府“燒錢”辦晚會“分憂”。大筆掏錢,其實就是為了“放長線釣大魚”,期待政府投桃報李,在立項、評比、土地、稅收等方面“傾斜”,這樣就嚴重干擾了市場公平原則。
豪華晚會嚴重干擾了文化演出市場自身
近年來,很多“著名演員”頻頻游走於奢華晚會,出場費見天漲,架子也越來越大。
一個歌星唱一首歌就是幾十萬,其實不值那麼多錢,以前由於是政府掏錢,市、縣政府為了宣傳地方形象,往往不計成本,一台演出投入幾百、上千萬,演員的身價就這樣被哄抬上去了。公款演出少了,明星價格才能回歸正常值。這樣,請明星演出的演出商多了,票價便宜了,老百姓能看到的演出也多了,藝術才真正進入了良性循環。[詳細]
政府主辦的晚會越多,就越會佔據社會文藝發展的資源,限制民間文藝的多元發展和創新活力。[詳細]
此次五部門禁奢華晚會和公款“追星”新政,對解決“四風”問題,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有著重要作用。但如何讓新政能夠得到徹底落實,仍需進一步把握。
相關標准和預審、問責、追責機制有待明確
現在出台的制度安排,僅勾勒出粗線條,“原則上”等軟性詞匯較多,缺乏操作性。其次,處罰措施不明確,“嚴肅查處”是黨紀政紀,還是其它處罰,也沒說清楚。[詳細]
專家建議,各地應建立舉辦晚會的“預審機制”,強化事后問責、追責機制,同時,有關部門也應盡快出台實施細則,明確相關的指導性標准或原則,以利於各地落實。[詳細]
嚴格財政預算和“財政問責”才是治本之策
按照現行財政預算制度,公款追星是無法進入正常財政預算的,然而,由於地方財政預算的乏力和監督機制的缺位,導致政府收支預算內有一塊,預算外還有一塊,相當一部分收支游蕩在預算之外。這無疑給公眾追星留下了生存的環境和土壤。我們不妨採取“財政問責”的方式,來破解這個久治不愈的頑疾。[詳細]
要徹底杜絕官員的奢華傾向,就要讓官員從不准奢華走向不敢奢華和不能奢華。[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