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讓共同富裕之花盛開在高質量發展沃土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評論
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必須要扎實推進共同富裕。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完善分配制度要“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種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眾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堅持在高質量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在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基礎上,把按要素分配的政策進一步優化、制度進一步規范,讓中低收入群眾也能享受到要素收入的紅利,更積極更穩妥朝著共同富裕方向邁進。
共同富裕是高質量發展的題中之義。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高質量發展邁上新台階的同時,收入分配領域改革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從總量上看,十年來我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6510元躍升至35128元,快於人均GDP的增速,收入翻番目標如期實現,經濟發展與成果分享的差距逐步縮小。從結構上看,城鄉居民收入比在不斷縮小,由2012年的2.9倍縮小至2021年的2.5倍,同時中等收入群體在不斷擴大,目前已超過4億人。從來源上看,居民收入中財產性收入比重不斷提高,2021年人均經營淨收入佔比為16.8%、財產淨收入佔比為8.8%。把“共享”這個高質量發展的根本目的繼續完成好,我們既要努力把“蛋糕”做大,又要把“蛋糕”科學分好。其中以財產性收入為主的要素收入是重要一環,應在推進共同富裕中發揮重要作用。
分配制度是促進共同富裕的基礎性制度。沒有持續增長,分配就沒有物質基礎﹔沒有合理分配,增長也會缺乏持久動力和穩定的社會環境。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要充分考慮到中低收入群眾、城鄉普通居民的利益和訴求,要讓他們能切實共享到更多的財產性收入等要素收入。為此,我們要按照“十四五”規劃的要求,優化收入分配結構,拓展居民收入增長渠道,探索通過土地、資本等要素使用權、收益權增加中低收入群體要素收入,提高農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完善上市公司分紅制度,創新更多適應家庭財富管理需求的金融產品等。把“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和“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結合好,分配制度才能夠實現有效激勵和合理分配,防止兩極分化,促進共同富裕。
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絕不能允許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窮者愈窮富者愈富。這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關系黨的執政基礎的重大政治問題。我們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解決地區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等問題,要讓人民群眾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是看得見、摸得著的事實。通過共同奮斗創造美好生活,通過合理分配讓人民共享美好生活,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處理好發展與分配、效率與公平、先富與后富的關系,我們有信心讓共同富裕之花盛開在高質量發展沃土上,使全體人民更多更公平分享改革發展的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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