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以規范的監管統計守護金融數據安全
為加強銀行業保險業監管統計管理,規范監管統計行為,銀保監會研究起草《銀行保險監管統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新聞一出,不少人直呼:金融監管統計管理提升質效正當其時!
不久前,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體學習強調:“要深化監管體制機制改革,堅持依法監管、公正監管、源頭監管、精准監管、科學監管,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方式,彌補監管短板,提高資本監管能力和監管體系現代化水平。”銀行保險監管統計,是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組織實施的以銀行保險機構為對象的統計調查、統計分析、統計信息服務、統計管理和統計監督檢查等活動,以及銀行保險機構為落實相關監管要求開展的各類統計活動。加強銀行保險監管統計管理,對於嚴格貫徹落實穩健的貨幣政策、著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有效實施資本監管等具有重大而深遠意義。
今年3月,銀保監會開出21張罰單,涉及3家政策性銀行、6家國有銀行、12家股份制銀行,處罰金額共計8760萬。處罰事由與不良貸款余額、漏報貸款核銷業務、未報送投資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等EAST數據報送不准確相關,多家銀行均有十余項數據質量存在問題。金融監管數據來不得半點馬虎,數據報送不准確、數據安全有漏洞,就會導致監管失去“准星”,甚至可能出現誤導金融決策等嚴重問題。單筆動輒數百萬的罰單,顯示出銀保監會對金融機構數據報送錯誤行為“零容忍”的追責決心,同時也從一個側面折射出提升監管統計質效的現實需要。
監管驅動,素來是金融機構持續提升管理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助推器。提升銀行保險監管統計水平和質效,規范監管統計行為,首先需要構建一整套系統完備的制度規范。制定銀行保險監管統計管理辦法意味著,銀保監會採集包括反映銀行保險機構經營情況和風險狀況的數字、報表、報告等資料,相比以往有了更為統一、明確的制度依據,將實現監管無死角、全覆蓋。
理順責任、壓實責任是現代治理的必然要求。制定銀行保險監管統計管理辦法一方面厘清監管責任,明確監管統計歸口管理部門、相關部門以及分支機構在監管統計工作中的職責,消除“監管統計工作只是監管統計歸口部門職責”的狹隘認知﹔另一方面對銀行保險機構准確全面報送數據提出明確要求。健全監管統計報送責任體系,將操作職責、管理職責、數據職責以及系統建設職責落實在監管數據採集、加工審核和報送全流程,才能徹底杜絕數據報送不准確、監管統計管理質效不高等問題。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當前,金融已成為資源配置和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銀行保險監管統計管理一定能更加精確、規范、有序,形成金融發展和監管強大合力,為促進金融系統良性運轉、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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