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黑名單制度的效力真正發揮出來,需要充分的社會共治
逃騙稅者黑名單、食品安全黑名單、電子商務黑名單、農資黑名單……“對違背市場競爭原則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企業建立黑名單制度,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政府工作報告余音未了,各地、各行各業已掀起建立黑名單制度熱潮。
這是“黑名單制度”首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也是簡政放權改革啟動以來,政府減少行政力量對市場直接干預,謀求市場監管創新、探索社會共治的一項重要舉措。
簡政放權,下放權力,激活市場,改革紅利已經初顯。但也有人擔心,政府權力下放,會不會引發監管失措?購買第三方服務,如何保証第三方的行事規范和服務質量?企業“法無禁止即可為”,會否導致市場亂象叢生?
正如有代表委員所言,簡政放權並非簡政放責,而是“既要把該放的權力放開放到位,又要把該管的事務管住管好”。3月13日,李克強總理在記者招待會上談到簡政放權時就表示,“放,並不是說政府就不管了,我們講的是放管結合。要讓政府有更多的精力來完善和創新宏觀調控,尤其是加強事中事后的監管。”
如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引入社會、市場力量,建立黑名單制度就是項積極的探索。過去,我們總是將市場環境建設寄望於提高市場准入門檻,或者罰款、評優評獎一票否決,以為行政手段監控無所不能。實踐証明,單一的行政處罰手段並不能對企業形成有效約束﹔我們也寄望於市場主體的道德自覺,認為“誠者,天之道﹔思誠者,人之道”,道德約束力量無窮,但道德有時也抵不過利益的誘惑,一旦企業能從非誠信中獲得利益,所謂道德自覺就不堪一擊。
黑名單制度集政府監管、社會監督於一體,推動政府各相關機構之間聯動,調動社會各方力量,讓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社會共治,市場監管事半功倍。上海金山區從去年開始推行危險化學品行業企業生產安全黑名單制度,“黑名單”不僅網上公示,還抄報給政府機構、金融機構和上下游企業,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土地批不到了,貸款貸不了了,原料不供應了,產品賣不掉了,倒逼這些企業投入資金整改,無力整改且產能落后的企業不得不退出市場。
社會共治壓縮了失信者、失信企業的生存空間,這是黑名單制度的主要價值所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10日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時說,去年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實行公開曝光﹔對7.2萬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了信用懲戒,約20%的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主動”背后,恐怕不是道德自覺,也不是行政命令所驅使,而是個人和企業因失信付出的信譽代價、商業代價太過沉重。
誠然,黑名單制度同樣要明確政府權力邊界,誰有權擬定黑名單,擬定黑名單的程序怎麼樣,其執行過程和結果的透明公開等等,都需要規范。與此同時,改變地方政績考核,強化地方政府信用構建,也是制度得以順利實施的前提。如果,地方政府出於政績考慮,對失信納稅大戶和明星企業百般包容,黑名單制度非但不能成為有效的市場監管手段,相反,會成為行政權力干預市場的一隻隱形之手。
《 人民日報 》( 2014年03月14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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