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7日電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裴顯鼎在最高人民法院網、人民網聯合舉辦的“兩會訪談”中與網友互動,他詳細回復了網友對薄熙來案件的提問。【直播頁面】
裴顯鼎表示,薄熙來案件是一起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並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大要案。此案經過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一審,山東省高級法院二審,於2013年10月25號審結。
在此案的審理過程中,審理法院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訴訟權利﹔連續五天的公開庭審,有效落實証人出庭制度,安排徐明、王正剛、王立軍三名証人出庭作証,確保控辯雙方平等、充分發表意見﹔嚴格審查事實証據,對於起訴指控的事實中証據存在瑕疵的部分依法不予認定,體現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裁判要求。
此外,在一二審裁判文書中還突出了說理和釋法功能,用大量篇幅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提出的意見進行了逐一評判,充分回應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異議,最大程度地消弭了社會公眾的疑惑。
同時,法院允許多家媒體旁聽庭審,法庭通過召開庭審情況通報會、將裁判文書網上公布等形式實現審判公開。一審期間,法院還通過官方微博全程播發庭審實錄,獲得了國內外媒體和社會公眾的廣泛好評,成為薄熙來案件審判過程的最大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