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周强在回顾2013年主要工作时指出,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1万人,其中包括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人民网3月10日电)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反腐败斗争摆在了突出位置,尤其是“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做法,更是让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快。通过两高报告,我们有个强烈感受,那就是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通过直播庭审薄熙来案件等粉碎庭审走过场传言,可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能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特权思想、预防权力腐败、维护法律尊严。
法律剥去了腐败官员的“特权”,法律是惩治腐败的一把利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律的根本准则。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平民百姓,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一员,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去年以来,中央查处的薄熙来案、刘志军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可以看出,无论是谁、无论职位有多高、无论曾经功劳有多高,只要违背了法律,损害了人民的利益,必将严惩不贷。
法律提供了预防、惩治腐败的强大保障。一些腐败官员不仅思想道德败坏,还极为奸诈、善于诡辩。有的把责任推脱到别人身上,有的钻了法律的空子,有的玩擦边球,通过种种手段,想方设法避开法律的制裁。由此可见,腐败官员的内心是惧怕法律的,他们的所作所为见不得光,见到法律如同老鼠见了猫。所以,在反腐败斗争上,必须坚持法制第一,构筑法律反腐的制度体系,形成不想腐败、不敢腐败的强大威慑。
可以说,“两高”报告充分显示法治反腐已经进入佳境,也让人们对新时期下法治反腐的前景充满无限期待,期待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官员腐败案从此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