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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梅代表:預防職務犯罪國家立法時機已成熟

2014年03月04日09:21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圖為全國人大代表林志梅

人民網北京3月4日電 (記者 吳紀攀) 作為過去一年積極履職的成果,全國人大代表林志梅《關於預防職務犯罪國家立法的議案》已經成稿了,隻待集夠30位代表的聯合簽名后即可向大會提交。她是南京市檢察院副巡視員、職務犯罪預防局局長,並因為在職務犯罪預防體系方面的實踐探索和突出成績被授予“全國模范檢察官”稱號。3月3日,在京參加“兩會”的林志梅接受了人民網記者專訪。

“沒當代表的時候,就希望有朝一日國家能夠對職務犯罪預防進行立法。”林志梅說,她從檢35年,目睹了無數個干部因為信念不牢、宗旨淡薄而貪腐落馬的悲劇,“見過曾經作出重大貢獻的領導干部身敗名裂,見過農村娃成長為享受國家津貼的專家鋃鐺入獄,也見過年輕的大學畢業生剛工作不久就出了問題,自毀前程”,所以她深知犯罪預防的重要性,而立法則是著眼長遠的制度化努力。

2013年3月8日上午,習近平總書記來到江蘇團與代表們一起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林志梅在主題發言中提出一個觀點:“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也是生產力”。總書記聽后“很以為然”,這讓她備受鼓舞。林志梅對記者稱,就拿國企來說,一個帶頭人倒下去,可能帶跨整個企業,不但當事者的個人和家庭會付出代價,職工就業甚至社會穩定也會受到牽連影響,“什麼都比不上不犯錯”。

從1996年算起,林志梅從事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已有18年。特別是2001年走上南京市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領導崗位后,她嘗試推行金融系統聯席會議制度,推動南京市區兩級成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指導委員會,開展百項重大工程職務犯罪預防等,創造了一系列為實踐所証明、為社會所認同的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模式。

目前,職務犯罪預防在南京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中已經漸成共識,有些市轄區還把它納入到黨風廉政建設和綜合治理的考評范疇內。林志梅在議案中稱,南京“爭創無職務犯罪單位”活動開展以來,參與單位達1569家,基本涵蓋了全市各系統、行業、部門,諸多參與單位認同這項工作切實保障了單位的健康發展。她還給記者舉例說,南京一家市屬國企的榮譽室裡擺放了上至國家級下至基層單位頒發的各類榮譽牌匾,但位置最醒目的則是由區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無職務犯罪單位”,這家企業的董事長解釋這塊牌子級別可能最低但是份量最重。“他還提出,預防職務犯罪要做到‘抓頭頭,頭頭抓﹔抓系統,系統抓’。”林志梅稱,國企負責人能有這樣的認識讓她很欣慰。

根據林志梅調研,包括南京在內,全國已有19個省級行政區和有地方立法權的市出台了預防職務犯罪條例,這在一定程度上為預防職務犯罪國家立法提供了實踐基礎﹔國際方面,如韓國出台有《反腐敗法》,新加坡有《預防腐敗法》,聯合國也有《反腐敗公約》,均提供了大量可供借鑒的范例。林志梅認為,預防職務犯罪國家立法的時機業已成熟。據了解,為了這份議案,林志梅在去年“兩會”閉幕后即用心展開調研,組織專家論証,請教前輩代表,求助上級單位。

“職務犯罪預防是將反腐倡廉的關口前移,立法是要把軟要求變成硬杆杠,如此可以更有效地教育廣大黨員干部、防范職務犯罪案件發生,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在她看來,如果一輩子能成功教育一個人不犯罪,這份工作就很有價值了。她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這項立法能夠盡快進入全國人大的立法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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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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