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唯票取人易滋生拉票或當“老好人”
隱性拉票、長線拉票等現象值得警惕
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是擴大干部工作民主的一項重要改革措施,旨在改變過往“少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少數人說了算”等現象。從近些年來的實際運行情況看,這項改革措施起到了較好效果,但也出現了一些問題,集中表現為,一些地方和單位過度依賴票數、唯票取人,致使那些因拉票或當“老好人”而得票高的人得到提拔重用。更為嚴重的是,一些地方干部拉票或當“老好人”的不良風氣愈演愈烈,拉票行為花樣百出、屢禁不止,敗壞了黨風和社會風氣。干部工作要講民主,但實踐中如何防止走偏,需要認真對待與解決。
2、干部工作發揚民主不隻投票一種方式
領導班子、分管領導和組織部門推薦干部權重應適當加強
應該看到,選人用人中,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並且只是把人選准用好的手段之一。再進一步說,在干部工作中發揚民主,也不是隻有投票推薦一種方式,實踐中還有個別談話、實地調查、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等多種形式,體現在醞釀動議、考察預告、溝通協商、討論決定、任前公示等各個環節。因此,把一個干部考准、考實究竟採用什麼方法,不能用一個“模子”去套,而應根據具體情況靈活運用。
3、選人用人須正確分析和對待票數
避免“一刀切”,堅決制止簡單以票取人
正確分析和對待票數,對於黨組織特別是組織部門決策,是一個必須正視和解決的課題。實踐中值得關注的一類情形是,對到一個地方或單位工作不久、工作單位接觸外界面較窄、群眾不太熟悉的干部,對敢於負責、敢抓敢管、得票可能不高的干部,符合條件的應該由黨組織全面分析,綜合考慮,為干部主持公道。更為重要的一點是,還要分清選任干部和委任干部的區別,弄清選票在不同類型干部管理中的分量,避免“一刀切”。[詳細]
1、重知識輕能力,選拔出來的人易“高分低能”
競爭性選拔干部,使“伯樂相馬”變為“賽場選馬”,通過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方式,使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群眾信得過的干部脫穎而出,在好中選優,優中選強。然而,這種“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方式”,在實踐中被一些地方和單位片面地理解為通過考試“以分取人”。而這樣的考試又容易側重於知識而不是能力,而且將筆試成績作為第一道關卡,這就讓那些善考不善干的人佔了先,選拔出來的人不少“高分低能”,客觀上造就了一批“考試專業戶”。
2、合理確定競爭性選拔范圍規模,不能搞“凡提必競”
這些年競爭性選拔的崗位大多屬於委任制范疇,委任制干部應該主要適用實績晉升原則,可以增加一定的競爭性,但不能把競爭性選拔作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因此,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的范圍和規模要合理,不宜硬性規定競爭性選拔比例,更不能搞“凡提必競”。隻有在本地區本部門確實沒有合適人選、特別是缺乏緊缺專業人才時,才適宜於公開選拔,並且應當盡量就近取材。
3、改進競爭性選拔方式方法,讓干部用實干、實績競爭
5月7日,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提名免去“火箭提拔”的徐韜湘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按科級職位安排相應工作。此前,網絡上對於這名工作5年換了9個崗位的年輕干部爭議不斷。從表面上看,徐韜從副科級到正科級、從正科級到副處級崗位都是通過公選“考”上去的,當地有關部門也聲稱選拔不存在弄虛作假等問題,但最終的處理結果說明,競爭性選拔的方式方法需要改進,隻有科學設置資格條件和考試辦法,讓真正干得好、獲得群眾認可的干部脫穎而出,才能讓廣大干部群眾心服口服。[詳細]
1、識人拒絕“望遠鏡”:近距離接觸干部才有發言權
古人雲,“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長,不知人長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長,則不可以用人,不可以教人。”識人,可謂做好干部工作一項基礎性“工程”。然而,識人是一項極復雜的事,一個干部能不能干、清不清廉、與群眾是不是打成一片,都需要作出准確、客觀、深刻的評價。因此,對干部的認識,不能僅僅停留在感覺和印象上。那種簡單地以“不錯”或是“不行”的模糊評價來決定干部是“上”還是“下”,都是不負責任的,必須健全考察的機制和辦法,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來深入了解干部。
2、識人重練“平時功”:注意重大關頭、關鍵時刻表現
如果說“選干部”是階段性工作,那麼“察干部”便是經常性任務。考察識別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時。當前在考察考核工作中,“急上馬”、“走過場”等現象在一定范圍內仍然存在。有的臨陣磨槍,“不換屆不考察、不提拔不考核”﹔有的長期、常年不接觸干部,不到年終不考察﹔有的考察奉行“好人主義”,不深入、范圍窄,聽不到實話真話﹔有的對干部的認識僅僅停留在感覺、印象中,摸不清特點……這樣的考察考核,不僅很難全面了解干部、准確識別干部、科學評價干部,將好干部選用起來,還會使一些德才平平、善於“經營”的投機者得到好處。
3、識人多打“群眾牌”:“大事”看德,“小節”察德
人們常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好不好,群眾心裡有杆秤﹔干部能不能用,要看群眾認不認可——群眾口碑實際就是檢驗干部的“試金石”和“顯微鏡”。把干部識准察明,就應當多到基層干部群眾中、多在鄉語口碑中了解干部。對組織而言,准確把握干部的“德”,就能放心地把權交給黨和人民所信任、靠得住的干部。然而,干部的“德”,看不見摸不著,難於認識和評定。加之察人識人往往受各種表象、多種因素的影響,考察識別干部的“德”容易出現不准、不實的情況。[詳細]
1、用當其時,防止論資排輩
干部的成長進步有其特定的規律,干部的培養使用也具有很強的時效性,用干部要“用當其時”,讓其在黃金期內充分施展才華,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干部的才干。然而,個別地方在提拔使用干部的過程中,往往隻數年頭、論資歷,看該輪到誰了,論資排輩、平衡照顧,而不是看誰更優秀、更合適﹔有的地方則認為年輕干部年紀輕、資歷淺,“嘴上無毛、辦事不牢”,不大願意給年輕干部提供晉升的機會。
2、用其所長,做到人崗相適
美國哈佛大學一項研究顯示,人才的開發效益在缺乏合理使用和有效激勵時,隻能發揮20%—30%,而在科學合理的使用和良好的激勵下,將發揮到80%—90%,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科學合理使用人才的重要性。好干部成長起來、培養出來了,關鍵還是要用。不用,或者用不好,最終等於還是沒有好干部。“駿馬能歷險,犁田不如牛。堅車能載重,渡河不如舟。”會知人,更要會用人。用什麼人,用在什麼崗位,一定要從工作需要出發,以事擇人,做到人崗相適,否則,隻會導致干部自身干得吃力,問題還一大堆,工作難以打開局面。
3、任人唯賢,不唯親、不唯利
在一些地方,一個干部好不好,群眾有公論,實踐有比較,領導干部心裡也明白,但在具體用人時,結果卻與事業需要和群眾期盼大相徑庭。這其中作祟的,是一些領導干部的私心雜念,是“關系網”、“潛規則”。正是這些不健康的因素起作用,“任人唯賢”原則被丟在一邊,任人唯親、任人唯利等問題便發生了。任人唯賢不唯親、不唯利,是選人用人上應當堅守的清正廉潔底線。在干部選拔任用上,應當堅持憑實績使用干部,讓能干事者有機會、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讓投機鑽營者得利。[詳細]
組織上要敢於為有擔當、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撐腰
組織上要對勇於擔當、有本事、堅持原則、不怕得罪人、個性鮮明的干部說公道話,在考察中聽到對於某個干部的負面評價時,應當首先注意擴大調查范圍、核實所反映情況的准確性,不能因為個別人的一面之詞,就輕易把某個干部一棒子打死。同時,組織上還應多聽聽來自各方面的意見,多聽聽干部在群眾中的口碑如何。惟其如此,才能讓那些堅持原則的干部有勇氣、有底氣繼續做好工作,讓社會正氣得到匡扶和弘揚,讓那些善於兩面三刀、愛和稀泥的好好先生沒空子可鑽。
既看顯績又看潛績,再不能簡單以GDP論英雄
研究發現,中國內地中小城市官員的升遷概率與GDP增長關系密切,GDP增速比前任提高0.3%,官員升職概率就高於8%。考核是最管用的“指揮棒”,選人用人是最有效的“風向標”。政績考向哪裡,干部就會干向哪裡。選用什麼樣的干部,干部就會干成什麼樣。考核政績以GDP為主要重心不改變,選拔干部以GDP為重要依據不改變,干部“唯GDP是從”的局面就難以改變。
盡快實行責任制,終身追究“三拍干部”責任
一些干部在上馬時習慣於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蠻干,等政績剛出來就拍屁股走人,留下爛賬卻不聞不問,官照當照升,不負任何責任。要遏制政績工程頻頻上馬、寅吃卯糧爛賬無人問津的惡性循環,就必須盡快建立責任制,每一項工程上馬前都要反復論証,上馬后都要確定相關責任人,並對其終身追究,千萬不能任其換個職位就把責任推卸得一干二淨。要全面、歷史、辯証地看干部,應該把眼光放長遠,千萬不能掩耳盜鈴,用短期的發展換取長期的包袱和隱患。[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