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雲山5月17日至20日在河南調研期間指出,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從嚴管理干部、管好干部,落實好各項規章制度,用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人。“顯規則”不落實,“潛規則”就有市場。對干部隊伍要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選人用人要嚴格標准、嚴格程序、嚴格紀律,按原則辦事、按規矩辦事,不能有例外、不能搞變通,更不能借“破格”之名、行謀私之實。[詳細]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特別優秀的年輕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強調,“根據選拔職位對人才的需求和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需要,可以對報名人員的職務層次、任職年限等任職資格適當放寬。但報上一級職位的,需在本級職位任滿一年﹔越一級報名的,應當在本級職位任滿四年﹔不得越兩級報名”。[詳細]
近期,湖南湘潭“火箭提拔”的27歲副縣長徐韜剛被提名免職,廣東揭陽揭東區副區長江中詠被撤銷任命決定,安徽望江縣90后團縣委副書記常駿生被撤銷任職決定,常駿生父親常德的縣編辦主任職務被免……這些被違規提拔的年輕干部一度引起輿論高度關注。
有關部門曾援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應當注重選拔任用優秀年輕干部”的規定,為其“破格”之舉緩頰。但是,由於公務員報考規則本身已通過年齡審核貫徹了干部年輕化的要求,無需在任用提拔方面再次強調年輕化,組織部門將其作為提拔上述爭議性官員的正當性依據顯然是不妥當的,也難以服眾。
除了有關部門的程序性“輔助”之外,“火箭”式官員的家庭背景無疑是其成為官場新貴的另一種推力,也是幾乎所有被質疑的“火箭提拔”干部的共同點和輿論爭議的核心。 【詳細】
提拔一個干部,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帶領廣大群眾實干。但事實上,個別地方在干部提拔上存在因人設事、設崗的現象,有的甚至為干部的成長進步提前設計了路線圖,為了先人一步、快人一拍,不惜“用足”破格提拔。【詳細】
“蘿卜招聘”、“火箭提拔”等現象不時出現,不僅損害了干部政策的嚴肅性和公正性,而且對被提拔者也未必有益。俗話說,偷來的巧是致命的拙。那些抄近道者也許能獲得一時之利,但從長遠看,因為拼關系,不免心浮氣躁、脫離群眾﹔因為缺歷練,導致能力有限、威信難樹。
打鐵還需自身硬。在選人用人上,對特別優秀的干部,應敢於破格,大膽使用。但是,不能以破格為名,行一己之私,干出違反制度和程序的事情。對於年輕干部,公眾質疑的並不是年齡,而是選人用人過程是否做到了公平、公正、公開,被提拔者本人到底是不是憑真本事上來的。【詳細】
破格提拔的污名化,將帶來一種“逢提必疑”的氛圍,對人才培養產生消極作用。成系列出現的負面事件培養了公眾的心理定勢:每一個火箭上升的年輕人,背后都有一位位高權重的長輩﹔每一次破格提拔的組織程序,都附著形形色色的權力腐敗。
在這樣的輿論氛圍中,“破格提拔”已經從一個光明正大的用詞變成了一種影射、一種暗示,並脫離了從前的嚴肅語境,而和尋租、特權、腐敗、“官二代”發生了某種勾連。
為了遏制這一趨勢,必須將選拔流程透明化、公開化,充分公開與選拔相關的信息,嚴格規范破格選拔的流程,將內外監督有效整合起來。在內部監督有限的情況下,應充分發動“人民戰爭”,把面向公眾作為“民主、公開”原則的落腳點。【詳細】
該不該破格,制度自有規定,群眾自有公論﹔是不是出格,制度自有准則,群眾洞若觀火。不斷完善信息公開、強化監督等方面的制度,讓干部的選拔任用在陽光下運行,才能消除群眾對破格的質疑,才能使年輕干部敢於有夢、勇於追夢、勤於圓夢,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
往期回顧:干部提拔透明化不能全靠網絡監督倒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