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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裸官不等同于贪官”,你能认同吗?
背景:《人民日报》报道,自今年1月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约束“裸官”之后,广东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工作,其中调整市厅级干部9名。此前广州市委原副书记方旋被劝退,一度引起热议。
京华时报发表刘白的观点:方旋提前退休的消息出来后,曾引起论者激烈争论,对广东不“深加追究”、不顺藤摸瓜查一查腐败问题的态度也颇有质疑。动机审判,是大众经历了众多裸官出逃事件后的本能反应,也是对地方吏治水平的不信任。不过,既然裸官不等同于贪官,任何整顿都要在这个差别性上立论。整顿裸官不是惩戒贪腐,而是在清理贪腐的机会与可能性,它要在寻求干部队伍纯洁性的同时保证其稳定性,在改革形成压力的同时减少阻力。广东在调整裸官手段上的人性化,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改革的可行性。
新京报发表观点:近段时间,几乎所有关于“裸官”治理的信息,都来自于广东。不见其他地方暴露“裸官”,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对于中央治理“裸官”的要求,明里暗里抵制,采取拖延战术;二是虽然在贯彻中央的精神,但是顾及政府以及官员的面子,采取了内紧外松的办法,不愿意让民众知道内情。如果是第一种,那就是严重的失职,坐视“裸官”占据重要岗位,宽容“带病提拔”,这属于纵容与包庇,对此,理当严查主事官员的责任。如果是第二种,则显示出处理“裸官”态度软弱。公开“裸官”天塌不下来,就像广东,接连传出“裸官”被处理的信息,并没有伤害地方政府形象,相反,得到的更多是肯定和称赞。
小蒋随想:民众不能完全认同“裸官不等同于贪官”以及“整顿裸官不是惩戒贪腐”。事实上,以官员的正常职务性收入,根不支付不起把家眷移民到国外并生活的巨额费用。随之而来的疑问是,官眷移民的钱从何而来?在这一点上,很难适用于“疑罪从无”。无数案例表明,如果官员有与正当收入不相符的奢靡消费,其中往往蕴含腐败。“表哥”杨达才也好,“烟叔”周久耕也罢,他们的落马都与“奢侈得瑟”有关。所以,如果“裸官”无法自证家眷移民款的来源正当,就难免贪腐嫌疑。或者说,某些人成了“裸官”,恰恰是已然贪腐并转移黑金的证明。退一步说,《刑法》中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官员说不清道不明的巨额资产也是大问题。这绝非是找茬挑刺,而是极为现实的反腐疑点。
警察在幼儿园“炫枪走火”有几宗“罪”?
背景:郑州市郑东新区海文实验幼儿园发生一起警察枪支意外“走火”事件,致4名大人和一名儿童受伤。缘由是,郑东派出所民警到幼儿园传授安全防范常识,在装备展示环节,一把手枪走火,一发子弹射中地面,溅起水泥碎屑……
京华时报发表王云帆的观点:“走火”事件给围观者传递的信息不仅是一次意外,有可能会影响民众对警察持枪用枪的信心。理当反思的是:其一、既然是在公众场合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民警为何事先不检查枪支,尤其是检查枪支的装弹情况?其二、拥有持枪资格的警察理当受过专业训练,对枪支性能和枪支使用应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为何郑州这两位当事警察还会犯“枪口对着水泥地面试枪”这样的常识错误?
中国青年报发表曹林的观点:“从四川一警察手枪的“临时性失控”,到云南一警察开枪引发的争议,都提醒着枪支滥用的危险。这起意外,再给当下的枪械使用提了一个醒,不能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从过去过于警惕滑向过于轻浮。枪支使用绝不可随意,它对应的是生命。在对暴恐分子同仇敌忾的语境下,警察有着强烈的用枪冲动和压力。这时候,枪械的使用尤其需要规范意识。不能为解决某个旧问题,制造出一个比旧问题更严重的新问题。
小蒋随想:警察佩枪越来越多,不能成为“走火有理”的理由。本例表明,某些警察对枪支的使用存在粗心大意。尤其需要追问的是,到幼儿园“演示”是否需要装实弹?如果装实弹不是出于警察的主观意图,那么枪膛里有子弹却不知,难掩枪弹管理与登记存在重大疏漏。公众认同更多警员佩枪执勤,是出于反恐与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如果到幼儿园“演示”都能出差池,人们如何信任某些警察在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时,能够沉着冷静、妥善精准地开枪?这不是关涉事警察禁闭就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