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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幼儿园枪支走火民警犯了常识错误

王云帆

2014年05月30日08:36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幼儿园枪支走火民警犯了常识错误

  既然是在公众场合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民警为何事先不检查枪支,尤其是检查枪支的装弹情况?

  29日,郑州市郑东新区海文实验幼儿园发生一起警察枪支意外“走火”事件,致4名大人和一名儿童受伤。

  民警应邀前往幼儿园进行安全防范常识教育,无疑值得提倡和鼓励。中国的幼儿教育,在安全意识培养上缺课甚多,即便发生了此次“走火”事件,针对幼儿的安全防范常识教育仍值得坚持。

  有网友称,“走火”事件用直观的方式,展现了忽视安全防范措施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不过主办方和应邀前来的民警一定都不想对小朋友进行这样的“教育”。“走火”事件给围观者传递的信息不仅是一次意外,有可能会影响民众对警察持枪用枪的信心。基于国内的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现状,一线民警与枪械打交道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增多。各地民警配枪上街巡逻,被普遍认为增添了民众的安全感。这种信任来之不易,理当倍加珍惜。

  民众支持民警依法敢于用枪,源于民警用枪可在法律规定的严控之下。郑州“走火”事件恰恰暴露出,一些民警在使用枪支上还存在不少问题。据报道,当事民警是在向师生家长做装配展示时,将枪口对着水泥地面试枪,没想到有子弹从枪膛中射出。如果这一细节能够确认,理当反思的是:其一、既然是在公众场合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民警为何事先不检查枪支,尤其是检查枪支的装弹情况?其二、拥有持枪资格的警察理当受过专业训练,对枪支性能和枪支使用应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为何郑州这两位当事警察还会犯“枪口对着水泥地面试枪”这样的常识错误?

  如今,当事警察被关禁闭,相关领导被停职。但事件调查还应继续,尤其是“走火”事件背后的枪支管理规定落实情况、持枪资格培训考核情况等,都应纳入调查范围。事件的处置,依法追责是第一位的。在追责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也是事件善后的应有内容。枪是国家暴力机器的象征,用之得当,可有效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用之不当,则会给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更大的威胁和伤害。枪支管理必须严格规范。支持民警敢于用枪,前提是民警得有对法律的敬畏、对枪支使用的熟练。民警能做到善于用枪、安全用枪,安全感才会降临到民众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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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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