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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有一种无耻叫“德艺双馨倒打一耙” 

2013年07月16日15:5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有一种无耻叫“德艺双馨倒打一耙”

背景:李双江之子李某某强奸案更换律师,新律师主打“无罪辩护”。李家还提出,受害女子是否属于酒吧的陪酒员?并反复强调被害女性“没有明显反抗”。

钱江晚报发表戎国强的观点:“陪酒女”就可以被随便欺侮吗?做了“陪酒女”,个人权利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即使是一般所称的卖淫女,对其强行,也是强奸。“没有明显反抗”也闪烁其词,但是无法回避要害问题——当时,是谁强迫女孩离开酒吧?他或他们要把女孩强行带到何处?他或他们把女孩带到那里是想干什么?最终干了什么?李某某涉嫌强奸已被公安部门调查认定,如果“无罪辩护”想踩着“陪酒女”过河,想用污名化的手段挽回局面,估计胜算不大,反而更加暴露了某些人在道德上也完全破产。

小蒋随想:女方事后明确指控被轮奸,这不是施暴者单方面说“女方没有明显反抗”就可脱罪的。况且,如果人被灌醉,还怎么“明显反抗”?当一个女子对一帮坏小子,谁被灌酒不言自明。所谓“受害女孩醉酒状态不明显”,难道李家与律师当时就对女孩进行了酒精测试?抑或只是透过监控录像“断定”?再或是转述李某某一伙的“坦白”?被害女性断然否认是陪酒女。另一方面,就算是陪酒女,难道就“活该”被灌醉,并且“顺理成章”被侵害?有一种无耻叫“倒打一耙”,这与“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相映成趣”!

25人群租两居室,保障房羞不羞愧?

背景:北京东三环一套80平方米的两居室里,竟然住了25个人,两个房间和客厅全部摆满上下铺,出租给附近工作的单身小青年。当地派出所已对被称为“鸽子笼”的群租房进行清理。

京华时报发表陈方的观点:对于那些刚毕业的大学生、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高昂的房租是他们生存的一道门槛,群租一个床铺,是他们“退而又退”的选择,更是不得已的选择。在整治群租房的同时,这部分群体的需求必须重视。

华商报发表唐伟的观点:即便要治理这种现象,也应当有堵有疏,在建设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上狠下工夫,或者给特殊租房群体必要的补贴。否则,行政强制性的治理,就会让很多人成为“无房可住者”。治理群租不应成为公共管理的终极目标,甚至是最不优先的一环。

小蒋随想:在保障房的问题上,各地目前主推公租房。北京公租房门槛不低,即便申请合格、经过数年等待后配租,租一套60平方米的两居室也要2400多元(每平方米月租金41元),两人租折合每人每月1200元。这样的价格对于税后月入三四千元的工薪阶层着实不低,而且公租房的位置往往较偏僻。至于低薪族、不够申请资格者更没戏……让居者有其屋,说易行难。如果管理者不能提供价位与地理适合平民需求的房子,群租这种不得已的生存方式还是会或明或暗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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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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