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采购人员未必不识货
作为奢侈品牌的“LV”箱包,知名度很高。而作为安监局专职采购人员却不知道“LV”是奢侈品牌,显然难以服众。据该局局长解释,安监局最终采购的是“皇冠”品牌的箱子,而非“LV”。其实,“皇冠箱包”1952年诞生于台湾,“上世纪80年代已成为享誉全球的经典品牌”。以“皇冠”代替“LV”,其采购奢侈品牌的实质并没有改变。而在大理州安监局2012年设备采购清单的19项采购设备中,其中更不乏探路者Toread、雪狼Snowwolf等知名品牌。由此可见,安监局采购人员不是不识货。[详细]
若是“真不知”,证明极不负责
政府的公开招标本是为了节约成本,把钱用在刀刃上。但是,我们大理州安监局却是拿着奢华当令箭,拿着不知当借口,在政府的采购网站上,公然登出“路易威登(LV)”,也不知我们的政府对于采购“LV”是“真不知”还是“装糊涂”?假如我们政府对于采购“LV”是“真不知”,那么可以说这是极不负责的表现:既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也是对政府的不负责。
官方回应:已成立调查组
云南省大理州新闻办16日通报,目前大理州人民政府立即责成大理州监察局成立了调查组,对网友反映的“大理州安监局采购单上存在路易威登品牌”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如发现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详细]
辽宁抚顺财政局采购苹果itouch4当U盘
2010年12月,一篇辽宁省抚顺市财政局办公室采购苹果公司的新产品iPodtouch4当U盘的帖子在网上流传,众多网友纷纷感慨这“U盘”好贵。在抚顺政府采购网上,这则编号为“CG(X)2010-0642”的招标公告采购单位是抚顺市财政局办公室,用途为办公设备,采购内容则包括U盘、移动硬盘、电脑、打印机等6类,其中U盘一项被指定为“苹果IPODTOUCH4(32G)”,采购最高限价为4.99万元。之后该办公室李主任表示已终止此次采购,之前不是很了解二者的区别。[详细]
湖北380万册“问题字典” 政府采购被疑暗箱操作
今年,湖北省教育厅政府采购《新华字典》380万册,由政府拨款当地省新华书店中标崇文书局出版,该字典中标价格高于零售价格,而且是拼凑起来的盗版书。据辞书出版界的专家说,该字典存在着20%的错误,是国家规定的20倍,超过国家规定销毁的4倍。经多方调查核实,这一宣称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等多个环节的项目,没有公开招标、采购等相关信息。对于缘何未公开进行招标采购,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等政府部门均三缄其口。[详细]
社科院报告:8成政府采购高于市场价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2月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制发展报告》披露,政府采购价格虚高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资金浪费严重,背离制度设计初衷。通过对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1月至9月之间协议供货商品成交记录的统计发现,有高达8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以内,17%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至2倍,5.2%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2倍至3倍,1.5%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以上。[详细]
诸如大理安监局采购LV箱包这种明显的采购腐败,竟然是在“阳光采购”的名义和框架下进行的,这种不正当的采购,政府部门竟然敢于理直气壮地公开出来,“阳光采购”何以成了“阳光腐败”?
官员福利式采购在当下很普遍
政府采购的费用能不能经得起阳光的照射?这种采购是不是正当?公开,并不代表它就是正当的,阳光,需要在实质上能经受住常情常理常识的拷问。当地部门为什么敢于公开这笔显然不正当的采购?一来可能这种官员福利式采购在当下很普遍,他们骨子里没觉得什么不妥;二来,他们仅将公开当作一种过场,根本就没指望接受公众监督,就像许多地方公开的天书般让人看不懂的财政预算一样,根本就不是为了接受监督。[详细]
“很多政府采购,采的就是关系”
在一些地方,政府采购人员、供应商和评标专家,通过权钱交易、商业贿赂已经形成完整的招投标利益链条。一些政府官员通常提前透露标底,与供货商串通采取“围标”等暗箱操作方式,长期垄断当地政府采购。对许多参加采购的供货商而言,商品质量不重要,与政府采购机构的“亲密程度”至关重要。一些供货商坦承:政府采购价格的确是高,但绝不是虚高,因为公关费用、商业回扣都要计入成本的。由此可见,阳光的政府采购,却成为“藏污纳垢”之地;遏制腐败的政府采购,却孕育出“腐败盛宴”。[详细]
信息不透明,缺少外部监督
因为招标信息的不透明,招标面过窄,政府采购常常沦为小圈子里的游戏,招来招去都是老面孔,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因为招标过程的不透明,缺少必要的外部监管,中标抑或不中标的关键因素取决于什么,外人很难知晓;因为对采购信息的“保密化”处理,中标商品的信息太过模糊,群众就算心存疑虑也无监督之力。缺少了信息透明,政府采购不但在最关键的价格方面得不到保证,造成资金的浪费,也为以权谋私、引发腐败行为乃至违法犯罪埋下了隐患。[详细]
采购环环皆有“漏洞”
审批关、招投标关和公告关都有漏洞,使一些地方的监督形同虚设。在“审批关”中,一些职能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角色上的交叉使得职能部门是否能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遭到质疑。在“招投标关”中,一些地方只是走个程序,实则猫腻多多。因为日常的“高价”采购更易被发现,政府采购中权力寻租者玩起了“明低暗高”的招标手法。而政府采购的最后一个流程是“公告关”,本意是公开让社会审核。但一些地方政府的“高价”采购,只简单公布招投标结果,不公开事前、事中情况,公众很难发现个中“道道”,监督也就无从谈起。[详细]
查漏补缺,完善政府采购立法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却存在很多法律盲区。中国直到2003年才开始实施《政府采购法》,虽然也曾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些配套法规,但远不能应对政府采购领域的复杂问题。法律体系不完善,使得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频频钻法律空子获利,因此,要实现“阳光采购”,首先要尽快查漏补缺,完善政府采购立法。
进一步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要实现“阳光采购”,需要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政府采购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的重要指标。美国政府采购占GDP的比重一般为10%~15%,而我国仅占2%~3%,足见我国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主要举措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美国联邦政府采购目录》对政府采购的产品类别划分非常细致和具体,而我国的政府采购目录却比较粗线条,难免留下暗箱操作的空间。
用监督防范政府采购的钱权交易
要实现“阳光采购”,还需要效仿国外建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体系,用监督防范“天价采购”和政府采购领域的钱权交易。在美国,宪法赋予联邦会计总署对政府采购计划进行评估和审计的权利,这个部门同时还接受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投诉;美国还设有政府采购办公室,专门对政府采购中的腐败、欺诈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或组织听证会,防止违规采购行为。[详细]
制止“乱花钱”,预算是关键
财政预算体现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按照规定,所有的政府性资金都要纳入预算管理,财政支出涉及的每一个项目,花出去的每一分钱,都要实行预算管理。因此,要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就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向科学化专业化大幅迈进。政府部门不应是“高富帅”,而应做“葛朗台”。当政府部门的钱来得不是那么容易,花的时候需要仔细掂量之时,“只买贵的”的豪放劲儿,自然会收敛。[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