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期2013年6月17日

■人民网“城管十问”报道

  一问: 城管制度从何而来?

  1988年,国务院在批转建设部的“三定”方案中,明确了“由建设部负责归口管理、指导全国城建监察工作”,1991年,建设部设置了城建监察办公室。这就是全国城市管理相关队伍被叫做“城建监察”队伍的由来。[详细]

  二问: 城管困惑“我是谁”

  城管执法力量不足是个普遍现象。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引入其他社会力量协助城管工作,因而成为不少城市的默认选择。“协管员”这份职业,就在这个背景下应运而生。[详细]

  三问: 城管,如何远离执法暴力?

  对城管队员而言,执法暴力也不是他们所期待的。许多城管队员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他们并不愿意暴力执法,“没有哪个城管希望每天的工作内容都是吵架、冲突,很多城管甚至相当害怕与摊贩发生冲突。”[详细]

  四问: 如何看待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

  很多地方的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冲突,都被视为民事纠纷,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就算有伤害结果也都是通过民事调解来赔偿。只有少数后果严重的恶性事件才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详细]

  五问: 小贩与城管 解不开的死结?

  “不出摊吃什么?”这个问题,小贩的“对立面”——城管也认为不可回避。深圳市城管局所属城管研究所所长胡振华主张,应该“跳出城管看城管”,小贩与城管矛盾的深层次根源在于社会保障尚不完善。[详细]

  六问: 中国城管是否被传媒妖魔化?

   谈到城管的网络形象,不得不从微博说起。在新浪微博上搜索“城管”,相关讯息达580万条以上,搜索热词包括“城管打人”、“城管挡不住”、“城管威武”、“钉子户大战城管”等负面内容。[详细]

  七问: 城管究竟能管什么?

   城管究竟能管什么,某地城管局负责人颇感无奈地调侃“城管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以上海市为例,城管行政执法权包括11个方面,共167项。[详细]

  八问: 国外"城管"什么样?

   像朴俊勇这样的年轻人在旧金山并不少见,他们大多都是非法移民,在街头摆摊是他们收入的重要来源。美国并没有直接的行政部门管辖路边摊贩,一般由警察监管。摆摊两年来,朴俊勇只被警察处罚过一次。[详细]

  九问: 城管创新能否破解城市管理难题?

  8月末,在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公园,人民网记者发现了一个卖雪糕的婆婆,有两位城管队员也发现了她。记者下意识打开手机视频功能,想着没准会录下城管暴力的一幕。没想到,那位看起来年纪稍长一些的城管,掏出了钱,买下了婆婆所有的雪糕。[详细]

  十问: 中国城管走向何方?

  很多城管执法中的问题,缺乏理直气壮的处理依据。这个现状,与城管执法在城市管理和执法中的地位作用很不相配,与城市管理和执法在行政管理和执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很不相配,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求很不相配,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很不相配。[详细]

  一问: 城管制度从何而来?
  1988年,国务院在批转建设部的“三定”方案中,明确了“由建设部负责归口管理、指导全国城建监察工作”,1991年,建设部设置了城建监察办公室。这就是全国城市管理相关队伍被叫做“城建监察”队伍的由来。[详细]
  二问: 城管困惑“我是谁”
  城管执法力量不足是个普遍现象。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引入其他社会力量协助城管工作,因而成为不少城市的默认选择。“协管员”这份职业,就在这个背景下应运而生。[详细]
  三问: 城管,如何远离执法暴力?
  对城管队员而言,执法暴力也不是他们所期待的。许多城管队员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他们并不愿意暴力执法,“没有哪个城管希望每天的工作内容都是吵架、冲突,很多城管甚至相当害怕与摊贩发生冲突。”[详细]
  四问: 如何看待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
  很多地方的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冲突,都被视为民事纠纷,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就算有伤害结果也都是通过民事调解来赔偿。只有少数后果严重的恶性事件才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详细]
  五问: 小贩与城管 解不开的死结?
  “不出摊吃什么?”这个问题,小贩的“对立面”——城管也认为不可回避。深圳市城管局所属城管研究所所长胡振华主张,应该“跳出城管看城管”,小贩与城管矛盾的深层次根源在于社会保障尚不完善。[详细]
  六问: 中国城管是否被传媒妖魔化?
   谈到城管的网络形象,不得不从微博说起。在新浪微博上搜索“城管”,相关讯息达580万条以上,搜索热词包括“城管打人”、“城管挡不住”、“城管威武”、“钉子户大战城管”等负面内容。[详细]
  七问: 城管究竟能管什么?
   城管究竟能管什么,某地城管局负责人颇感无奈地调侃“城管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以上海市为例,城管行政执法权包括11个方面,共167项。[详细]
  八问: 国外"城管"什么样?
   像朴俊勇这样的年轻人在旧金山并不少见,他们大多都是非法移民,在街头摆摊是他们收入的重要来源。美国并没有直接的行政部门管辖路边摊贩,一般由警察监管。摆摊两年来,朴俊勇只被警察处罚过一次。[详细]
  九问: 城管创新能否破解城市管理难题?
  8月末,在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公园,人民网记者发现了一个卖雪糕的婆婆,有两位城管队员也发现了她。记者下意识打开手机视频功能,想着没准会录下城管暴力的一幕。没想到,那位看起来年纪稍长一些的城管,掏出了钱,买下了婆婆所有的雪糕。[详细]
  十问: 中国城管走向何方?
  很多城管执法中的问题,缺乏理直气壮的处理依据。这个现状,与城管执法在城市管理和执法中的地位作用很不相配,与城市管理和执法在行政管理和执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很不相配,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求很不相配,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很不相配。[详细]

■调查

您如何看待武汉城管“卧底练摊”?
“换位思考”的精神可嘉
炒作 不值得提倡
出发点是好的 做法不可取
其他,我有话说

编读往来

人民网要闻部出品
本期责编: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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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卧底练摊”练出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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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捞外快,占道摆地摊,换了马甲我也认识你!”15日,武汉网友“岔巴子”网上发帖爆料:洪山区城管局一城管员,白天作为执法者在街道巡逻、检查乱摆乱放,晚上则化身为练摊小贩,在路边摆摊卖茶杯。城管为啥要“练摊”?悬念很快就被揭开。

“双面城管”引发网友围观

网曝武汉市一城管队员白天执法晚上摆摊

15日中午,有网友发帖称在湖北武汉徐东车站附近,一位城管白天执法管理占道经营,晚上却在此处摆地摊,并贴出该城管白天执法、夜晚摆摊的照片。昨天,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方微博回应称,当事人确为洪山区城管局正式执法队员。[详细]

武汉市城管委微博回应 推“聚焦城管摆地摊”系列

武汉城管委微博回应,经查实,网友爆料图片中的执法队员系洪山区城管局执法大队直属七中队正式执法队员桂某,33岁,学历本科,2003年5月考入洪山城管局、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平时表现优秀。爆料图片中还出现了一位女子,她也是洪山城管局机关工作人员杨某。武汉城管委潍坊微博还持续发了数条“聚焦城管摆地摊”微博,与网民就这个话题互动交流,请网民对城管工作提建议和意见。

洪山区城管局:执行“卧底”任务

从洪山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处获得信息:图中两名城管人员确实是在执行“卧底”任务,即由该局选派,利用下班时间在辖区内当小贩摆摊,在检查城管执法情况的同时,也通过“换位思考”,深入了解小贩们的实际情况,便于今后提升管理水平。该负责人还出具了几张手写的笔记,称这是两位队员近来写下的数万字“摆摊日记”。[详细]

网民激辩:城管到底能不能“摆摊”?

漫画 赵顺清

【观点1:反对】城管不该带头摆摊应避嫌

有网友认为:不管该城管出于何种目的,公然在路边占道摆摊就是违规。武汉市容环卫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详细]

【观点2:支持】城管突破尴尬境地的不错探索

武汉城管与摊贩“对跪”、江岸城管“卖萌执法”、常州80后城管为自己代言、四川街道为城管队员颁发“委屈奖”……还有这次武汉城管的“卧底”行动,这些做法都是城管突破尴尬境地的不错探索。不同的作法传递出相同的信号——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详细]

【观点3:炒作】为吸引关注

细心的网友发现,该事件最先被爆出是在前天下午2点44分,武汉城管对此事的首次回应是在当天下午3点35分。随后,武汉城管的腾讯微博每隔几个小时都会抛出一点信息,吸引网友关注。昨天下午4点37分,武汉城管的腾讯微博发布了该城管队员的真实身份,至于如何处理,背后是什么原因,却一直捂着不说,明显是在吊网友的胃口,借势炒作。更有网友大胆猜测说,报料人“岔巴子”是一名城管水军。[详细]

城管和小贩不该是“天敌”

漫画 张成

这一网络事件之所以能够受到关注,与人们印象中的城管形象的巨大反差有关。城管队伍经常遭遇民众误解和舆论尴尬,一提到城管,人们脑海中往往就浮现出暴力执法等场景。而一向将巡街执法、杜绝摆摊作为使命的城管人员,也可能化身为练摊的“局中人”引起了网民的好奇围观。

“洁癖式”城市管理行不通

这一看似矛盾的事件,恰恰暴露出时下很多城市长期以来奉行的“洁癖式”城市管理的非人性和不合常理。城市当然应该强调城市形象,也完全可以强化环境整治。但是,任何“形象”、任何“环境”,均应该建立在尊重每一个生命个体的生存前提之上。即便二者发生了冲突,民众的生计权利也要高于城市政府的形象诉求。市也不仅仅是城市管理者要面子的地方,还是广大民众切实生活、不可须臾离开的家园。[详细]

摆地摊并不等于违法经营

面对很多城市城管对摊贩的习惯性驱赶,有识之士早就指出,合法经营是公民的自由,城市管理应该合理对待摊贩,以保障一些低收入者凭合法劳动养活自己的权利。换言之,如果这位城管并没有占道经营,而是在允许地段合法摆摊,有何不可?面对城管对摊贩的驱赶,我们质疑城管,然而面对一位摆摊的城管,我们却又质疑其知法犯法,其实在潜意识中已经默认了驱赶摊贩的正当性,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详细]

城管与摊贩并非不能两全

城管与摊贩,一个是职责所在,一个是生活所迫,真的难两全吗?非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建设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当中央号召在地方“落地”,细化到城管执法这个点上时,要如何做才是真正的为民服务呢?转变思想观念,从执法到服务,从“相对人”到“心连心”,这就是政府与市民、干部与群众和谐相处之道。[详细]

面对群众的误解和执法的尴尬,各地城管纷纷迈出改进作风的第一步。希望通过各地的不懈探索和努力,“城管”在发挥应有作用的同时,早日成为一个不再因各种乱象被“妖魔化”的职业。

网友留言 >> >>已有 12 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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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发表评论:

    以前用临时工挡箭,现在发明了卧底说。真佩服有些人的智慧。肯用在政策制定上,摆摊子问题早就解决了,根本就不需要城管这种岗位了。真怕"卧底说"演化成名目张胆的知法犯法啊

  • [网友] 发表评论:

    什么‘卧底烂弹琴

  • [网友] 发表评论:

    首先,摆摊现象在中国非常普遍。城管与摊贩的冲突问题也越来越多,如何化解矛盾冲突又能没换城市形象值得深思,也是一项长久任务。流动摊贩的存在似乎是一种中国式民间文化,摊贩技能维持生计又能给人们带来方便,何乐不为呢?但是城管作为城市形象的维护者,必然要担负起这个重任,如何更好的进行执法,更好的改善执法者与摊贩的冲突需要全面有深度的去考虑。摊贩的存在本身就是社会民生问题,他们无一技之长,却要养家糊口,在没有破坏社会安定的同时又给人民带来了方便,解决了生存问题,但是给城市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执法者在进行城市形象改善和维护的过程,与摊贩经营者的矛盾冲突日显激烈,作为执法者,城市形象的维护者,应该有更好的亲和力,更完善的执行机制作为保障,执法过程减少问题的再次出现而不是引发更为严重的冲突。相信国家在制定改善民生方案时会考虑到摊贩与城管之间的问题,提高城市发展速度的同时放缓脚步看看带来的问题。国家在政策落实和发展建设时如何更好的让更多更好的实惠带给人民,民生社区的建立配套形成社区市场,合理安置摊贩经营,给予相应的政策减免,城管执法和工商卫生部门共同管理市场,既规避城管与摊贩的矛盾,又能切实解决摊贩生存问题,降低执法者的工作难度。加强对摊贩经营者的思想道德教育,提升社会意识。加强对执法者的工作能力培训,端正太短,只有更好的亲近于民,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服务于民。‘卧底练摊’每个人评价不同,但作为行为的实施这应该更清楚自己的行为的初衷。既是社会现象就会有褒有贬,相信这个问题解决的那天,就会看清职能部门的当时的初衷。

  • [网友] 发表评论:

    要改变城管的风气要从二方面下手,一方面完善对违规摆摊的制度和处罚(今天出来个美国卖肉夹馍的新闻就有一点提到因为违规被处罚1000美元),这个是源头上控制;二是要提高城管的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过去的城管大部分素质较低,文化水平也较低,提高素质势在必行。

  • [网友] 发表评论:

    像现在的城管、、政府还不取消、难得民心、还在网上发布有意思吗、

  • [网友] 发表评论:

    晚上摆摊都不让摆、难道要赶尽杀绝、没有人性的

  • [网友] 发表评论:

    大家应该冷静的想想,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也不符合逻辑呀。大家看看城管局的答复【两名城管人员是在执行“卧底”任务,即由该局选派,利用下班时间在辖区内当小贩摆摊,在检查城管执法情况的同时,也通过“换位思考”,深入了解小贩们的实际情况,便于今后提升管理水平】1,决策是有谁来出、应该是人大呀;2,调研应该是领导呀,领导才能上报人大讨论呀。两个队员能起什么作用。

  • [网友] 发表评论:

    是被爆光后的一种拉着虎皮做大旗,城管摆摊只要不违反规定,也可以啊,别再说调什么研了。你能做到工作上班两不误,文明执法就可以了,事情从小着手,对群众一句暖话,一杯热茶,一个徽笑。就不要先玩大的,调哪门子研了,等到以后有经验了再调吧。

  • [网友] 发表评论:

    城管工作人员是在执行领导的意图,领导没有歪曲的城市审美观,就不会有城管和小贩的对立。

  • [网友] 发表评论:

    如果真是为了改进工作,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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