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輿論為什麼熱議“公務員招錄放寬至40歲”

日前,各地陸續展開2023年公務員省考招錄,多地將部分崗位的年齡要求放寬至40周歲,引發人們對能否打破“35歲職場門檻”話題的關注。
據報道,2023年河南公務員省考公告稱,除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職位外,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的招錄年齡要求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貴州、天津、湖北、江西、廣西、四川、雲南、重慶、內蒙古等地在個別基層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條件上也放寬了年齡限制。
然而,隻要仔細查閱研究便可發現,“放寬至40周歲”其實也並不是人們腦海中想象的那般“解渴”。首先,放寬至40周歲以下的招考年齡標准,在一些地方針對碩士、博士研究生的招考條件中,並不是第一次出現。所謂“報考年齡限制放寬”,多面向的也是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相關崗位往往是鄉鎮基層一線或者邊遠地區,崗位總量也比較有限。
不過,公務員考試歷來都具有風向標意義。哪怕是一點點細微的報考條件改變,都對全社會各行業具有積極的示范導向作用——何況是“年齡放寬”。事實上,過去一些年,無論網上網下,隻要關乎“35歲危機”“35歲門檻”“職場年齡性別歧視”等話題,每每便會引發巨大關注。這背后,正是有人們在各領域職場上的真實經歷與感受,也包含著推開職場年齡限制“玻璃門”,獲得更平等就業機會,更多奮斗空間,更大拼搏可能的期盼。
2022年全國總工會開展的第九次全國職工隊伍狀況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全國4.02億左右職工的平均年齡為38.3歲。同時,也有數據顯示35-39歲年齡組職工中,有54.1%擔心失業。從理論上來講,公務員考試的年齡放寬一點,人才聚攏的“池子”和奮斗的空間就大一些,選賢舉能、人盡其才的效果也就會更好。
為政之要,莫先於用人。站在老齡化社會加速的現實關口,當我們熱議“公務員招錄放寬至40歲”時,也就更多了幾分真切的期待。
一方面,我們要理性看到,出於崗位專業性、特殊性、個體條件等因素,公務員崗位的招錄年齡並非所有都能“放寬”﹔另一方面,當前《公務員錄用規定》明確,報考公務員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調整。因此,有關部門也不妨依據就業現實和人才成長的規律,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適時逐步優化相關政策法規,讓年齡等招錄標准更加科學合理,同時引領全社會更多企事業單位的招聘標准和職場生態建設。
無論如何,“部分省考公務員招聘年齡放寬至40周歲”,都是向前邁出了一步。對於促進就業公平公正,拓寬年齡相對較高人群的就業空間,都有著積極作用。如果未來,更多地方能夠結合工作實際,繼續適時優化調整相關崗位的標准,將不僅有助於推開就業年齡限制的“玻璃門”,更有利於逐步打破不合理門檻,涵養全社會科學開放的選人用人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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