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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財評:“摸魚”不對,但監控應有度

庄紅韜
2021年12月08日12:41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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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某公司通過技術手段排查非工作流量信息,對員工在辦公區域內看視頻、聽音樂等行為予以通報處罰,引發了網友對職場隱私權的關注。很多人吐槽之余也不禁惴惴自己是否也身處“監控”之中。

不能否認的是,在單位工作期間“劃水”“摸魚”,其實就是偷懶、不務正業,這些做法肯定是不妥的,正因為不敢光明正大,隻能偷偷摸摸,所以稱為“摸魚”。公司正常行使用人單位監管權,其行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本身無可厚非。但是在具體操作中,企業如何行使這種監管權,其管轄的邊界究竟在哪裡,這才是眾多職場中人關注的,同樣也是企業應當明確的。

現實當中,採用數字化技術來監控員工工作狀況的企業並不鮮見。例如在豆瓣“上班這件事”小組裡搜索“公司監控”,就有數百條相關帖子。不少人都表示自己的電腦、釘釘、微信等軟件都在公司的監視之下。企業這麼做的理由無非是提升員工工作效率,避免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影響工作進程,也有防范員工瀏覽外部網站確保網絡安全等作用。應該說,企業這些做法有其正當一面,也不違反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但這會讓不少人感到恐慌,並由此增強員工與管理層乃至整個企業的疏離和不信任感,其隱含的代價也不應忽視。

應該承認,絕大多數員工是認真對待工作的,並不認可上班“摸魚”這種行為。公司的監控本身也起到了獎優罰劣的作用,將少數“摸魚專業戶”區分出來,對大多數勤懇工作的員工其實更公平。但是凡事過猶不及,在數字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人們普遍對各種技術手段向個人領域的蠶食滲透有著本能的反感。因此,如何把握監控尺度,做到合法、必要、透明,滿足員工的知情權,尊重員工的隱私權,是需要認真考量的事情。

在企業和員工這一對密切聯系的關系中,作為強勢一方的企業,其規章制度的制定不可過分放大公司的管理權,例如設置“搜身”“秘密監控”等明顯超出合理限度的規定,而應當最大程度地規范和保護勞動者的隱私權。同時,有關部門也應針對新技術催生出的新情況,深入調查研究,對如何平衡企業管理權和員工隱私權出台指導規范,平衡雙方的權益,促進形成良好的職場生態和社會和諧。

(責編:仝宗莉、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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