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推動五個方面的融合
(1)推動管理機制融合。“兩網融合”首先是管理機制要融合。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把相關管理部門職能整合一起,組建新的主管部門,對生活垃圾全產業鏈進行統一協調和管理,如北京大城管。也可以採用政府聯席會議(或領導小組)機制,建立由商務行政部門和城管行政部門主導,相關部門參與的政府聯席會議制度(或領導小組),促進管理機制的融合,統一制訂規劃和政策舉措。
(2)推動人員融合。商務部門和城管部門充分統籌,搭建“一崗雙職”制度,鼓勵環衛保潔工人同時兼職可回收垃圾的分類回收(或回收人員同時兼職環衛保潔),負責小區內廢品回收、垃圾分類、台賬記錄、分類統計等日常工作。回收企業應當按市場行情接收環衛保潔工人收集的廢品。一崗雙職的環衛保潔工人,其回收行為,應當按商務部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有關要求進行規范化操作。
(3)推動物流融合。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推動環衛清運和回收物流兩塊運輸資源的融合,利用環衛清運車輛運送可回收物,盡可能調整、優化環衛清運線路,與再生資源物流線共享共用。或者採用市場化方式,委托專業公司將廢品回收交投站、分揀點、中轉站的可回收物集中運輸至區級再生資源綜合利用中心。
(4)推動場地設施共享。各地回收站點的設置,應當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或環衛垃圾房相銜接。環衛系統的垃圾箱房、垃圾壓縮站、中轉站等場地設施,有條件進行空間布局調整和擴建改造的,應當進行調整改建,設立可回收物回收、分選、初加工站點或再生資源中轉站,做到“一場兩用”,並由再生資源運營主體經營,將環衛保潔人員納入資源回收基層網點統一管理,實現疊加回收服務功能。有條件的地方,回收企業和環衛企業應當協作,統一規劃可回收垃圾分揀中心,集中分揀可回收垃圾,節約土地,提升效率。
(5)推動平台融合。資源回收數據應與環衛分類數據共享共用。鼓勵建立基於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的垃圾智慧分類與資源回收相融合的信息平台,融合源頭分類、資源回收、環衛清運、加工利用、終端處理全流程數據信息採集,形成垃圾全產業鏈大數據分析,為政府的決策施政提供數據支撐。
8、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工作要點
(1)加大宣傳力度,營造社會氛圍。商務、城管、環保、街道(鄉鎮)、社區、物業以及運營主體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統籌協作,採用多種方式,通過多種渠道,加強垃圾分類和資源回收公益宣傳,推進分類回收進社區、進學校、進機關、進商場、進園區,提高市民資源回收與垃圾分類意識,發揮社會輿論導向作用,營造垃圾分類和資源回收的良好社會氛圍。
(2)源頭分類從家庭做起。家庭是生活垃圾的產生者,也是生活垃圾分類的第一責任者。因此,垃圾源頭分類,應當從家庭做起。營運主體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社區居民發放三種不同標識的垃圾袋(即廚余垃圾袋、可回收垃圾袋和不可回收垃圾袋),要求居民在家裡將三種垃圾分別裝進相應的垃圾袋。有害垃圾數量小,投放頻率低,居民可以自行單獨包裝。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制定針對家庭垃圾分類的強制性或懲罰性措施。
(3)垃圾收集容器的設置。住宅小區設置可回收垃圾、廚余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四種收集容器,其中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須有醒目標志,涉及危險廢物管理的,按照有關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准的要求設置臨時貯存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等設置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三種收集容器,單位食堂設廚余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娛樂、商業等場所設置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兩種收集容器。個人、單位把不同種類的生活垃圾,分別投入相應的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垃圾、廚余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日產日清。有害垃圾產生量小,運營主體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定時定點收集頻率。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在居民區取消固定垃圾桶,採取定時分類投放、分類收集方式,逐步培養居民定時分類投放垃圾的良好習慣。
(4)建立分類投放激勵機制。鼓勵運營主體採用智能垃圾分類系統,通過對垃圾投放源頭的追溯和數據採取,建立類似“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綠色銀行”和積分兌換制度,以及整合或聯合社區超市、商場等商業設施,形成配套服務,對居民分類投放行為進行積分兌現等經濟激勵,調動居民垃圾分類的積極性,增加居民正確分類的榮譽感,並為政府建設智慧城市提供大數據支撐。
(5)鋪設社區廢品交售站點。回收站點的設置,要充分照顧居民投放垃圾的習慣,即低值垃圾投放垃圾容器,高值廢品到回收站點交售。因此,各地要按照相對穩定和方便交售的原則,每個小區至少設置一個廢品(再生資源)交售站點,並且要納入區域城市建設與管理的整體規劃,區政府、街道、物業公司應予以支持。廢品交售站點面積5-10平方米,按照商務部回收體系建設規范進行設置。沒有空間可以設置廢品交售站點的社區,運營主體要設立正規化流動回收車輛,方便居民交售高值廢品,街道、社區、物業公司應予以支持。
(6)構建“互聯網+回收”平台。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智能手機的普及,網上交售廢品將越來越普遍。運營主體除了線下回收網點的鋪設,還要構建“互聯網+回收”平台,建立手機APP終端,依托線下網點優勢,形成線上呼收、交投,線下快捷上門服務收購體系。
(7)收編拾荒人員,建立正規回收隊伍。鼓勵運營主體收編整合區域內拾荒人員,按照商務部回收體系建設規范,建立 “五統一”、“五公開”正規化、規范化回收隊伍。街道、社區、物業公司應予以大力支持。對於“一崗雙職”的環衛保潔工人,運營主體也要按照商務部回收隊伍建設要求進行規范化管理。
(8)形成規范化回收網絡。運營主體的回收網絡要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通過線下回收網點的鋪設和線上回收平台的構建,通過對環衛保潔人員、拾荒人員的收編整合,通過完善再生資源中轉場站的布局,以及通過清理取締違法佔道、私搭亂建、環境衛生不符合要求的違規站點,建立起完整的、先進的、規范化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
9、分類運輸工作要點
(1)運輸路線規劃。各地根據垃圾產生量及分布狀況,因地制宜、科學規劃設計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壓縮轉運設施和運輸線路,逐步推進大型多功能生活垃圾壓縮轉運站的建設。
(2)生活垃圾分類運輸。禁止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運輸。可回收垃圾由再生資源運輸車輛運輸,進入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廚余垃圾用具有防漏防冒、密閉性好的專用車輛運輸,進入生物厭氧發酵中心﹔有害垃圾的運輸,應當遵守環保部門的相關規定。鼓勵回收主體與環衛系統整合,實施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處置全過程統籌。
(3)大件垃圾回收中轉站。有條件的地區和運營主體,應當設置大件垃圾的回收中轉站,用於大件垃圾的集中、臨時儲存和分類整理。
10、分類處理工作要點
(1)分類處理。可回收垃圾由再生資源企業進行加工利用﹔廚余垃圾由生物厭氧中心進行資源化加工利用﹔餐廚垃圾應當由取得餐廚垃圾經營性處置許可証的服務單位進行生化處置﹔對不可回收垃圾採用焚燒發電、衛生填埋等方式能量利用,最大程度降低原生垃圾填埋量﹔有害垃圾應當交付具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和危廢經營許可証的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置。
(2)再生資源分揀中心。每個區(或小城市、縣城)至少建設一個再生資源分揀中心,按照城市管理、環境保護和消防安全等要求,配置必要的設施設備,滿足再生資源集中回收后的稱重、分揀、分類、整理、拆解、打包、臨時儲存和初加工等要求。各社區分類出來的可回收垃圾,集中到分揀中心進行分選、整理、打包和初加工,便於與綜合利用鏈條對接。
(3)布局低值可回收物加工利用鏈條。鼓勵運營主體根據當地資源量和自身條件,取得當地政府支持,採用PPP方式,布局低值可回收垃圾的加工利用鏈條,建立廢玻璃、廢紡織品、廢塑料袋、廢軟包裝類、廢舊家俱和廚余垃圾等資源化加工利用中心,保証前端分類出來的資源有去處,能利用。
(4)建立生活垃圾協同處理綜合利用基地。鼓勵有條件的運營主體,取得當地政府支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協同處理綜合利用體系,統籌規劃建設垃圾焚燒、衛生填埋、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有害垃圾無害化處置的協同處置綜合性基地,實行基地內消防、安全、環保等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清潔化、集約化、集成化、高效化配置相關設施,實現垃圾處理、資源利用、危廢處置的無縫高效銜接,降低“鄰避”效應,提高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11、大力探索保障支持措施
(1)建立低值垃圾政策保障機制。要探索針對低值可回收物的財政支持政策,對低值可回收物進行專項資金補貼,形成低值垃圾回收處理的長效運作機制。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測算專項補貼標准,可以按垃圾處理費加清運費倒推,也可以按低值垃圾的回收、儲運、處理成本來測算補貼標准。
(2)探索生產者責任延伸制。要針對不同種類的低值可回收物,研究探索引入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以便促進低值垃圾如快遞包裝物、利樂包等品種的回收處理。同時,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生活垃圾收費制度,誰產生垃圾,誰付費處理。
(3)相關法律法規標准建設。各地要加快探索垃圾強制分類的法律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標准體系,細化垃圾類別,明確標識標志。有條件的城市先行出台地方性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法規,制定強制分類的獎勵和處罰措施,發布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
(4)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各地要大力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方式(PPP模式),撬動市場力量,引導社會各行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回收處理。廣州經驗証明,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處理上,採用PPP模式,是調動市場力量參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的可行模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