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活垃圾回收處理存在的痛點
1、前端混合投放和混合運輸
生活垃圾排放涉及千家萬戶,我國民眾對環境保護和資環利用的認識水平較低,而且普遍存在“看客心態”。這種素質使公眾養成對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不良習慣,即把廚余垃圾、低值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垃圾混裝一袋,怎麼方便怎麼扔。在清運環節,環衛系統隻負責生活垃圾收集清運,沒有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的流程設計,甚至對有些試點社區分類出來的生活垃圾,在收運過程中又混合運輸,出現“先分后混”尷尬局面。
2、后端加工利用鏈條缺失
生活垃圾處理產業鏈,缺少承接低值可回收物的加工利用鏈條。分類是手段,加工利用是目的,沒有后端的加工利用,前端分離出來的低值可回收物沒有去處,分類將難以持續下去。
3、兩網分離,基礎設施不配套不兼容
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再生資源回收站(點)與生活垃圾收集站分別設立。垃圾收集隸屬於公共設施,納入城市建設規劃,按規劃統一布局設置。而再生資源回收站(點)未納入城市建設規劃,進社區設點存在很大障礙,已設置的回收站(點)常因不符規劃而被拆除,很多地方對回收人員哄趕驅除,造成居民交投不便。
4、缺乏統一分類標准
目前垃圾分類沒有制定統一的標准,造成分類時無標可依,市民也不清楚按什麼標准來分類生活垃圾。尤其是低值可回收物品種繁雜,沒有詳細分類標准,市民不易區分,更不會操作分類。有些地方政府也制定一些分類標准,但各地差異很大,給市民帶來較大的誤導。
5、政府多頭管理,職能缺位,政策支撐不足
從管理機制看,屬於商務部門的資源回收和屬於城管部門的環衛系統分別隸屬不同的領導分管,兩個部門都有自己的著眼點和出發點,工作協調性不足。此外,生活垃圾的回收處理,還涉及到環保、發改、財稅、街道、居委會、物業管理企業等多個部門。管理部門多,協調難度加大。
從政府職能上看,生活垃圾社會公益屬性很強,政府在這方面屬於第一責任人,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政府職能出現缺位。比如,在出台強制分類回收法規、動員各方力量進行分類宣傳、引導、監督方面,在資源回收網絡和環衛清運網如何整合方面,在低值可回收物下游鏈條布局方面,在垃圾分類標准制定方面,等等,這些問題,政府職能經常缺位。
從政策支持上看,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處理,如果沒有適當的政策支持,僅靠市場價值規律難以驅動。目前,全國大部分地方沒有出台支撐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的財政政策。在用地政策方面,全國都沒有對再生資源回收站(點)的設置給予用地規劃政策的支持,導致回收網點沒有生存空間,不可持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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