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會去重讀自己四年前寫的一篇舊文﹔更沒想到,“不幸而言中”的感受會如此痛切。昨天,本報記者採寫了報道《剛吃完團圓飯,中秋就成了“悲秋”》——9月8日晚,杭州環城北路斑馬線前,一輛皮卡連撞4人,其中三人是剛吃完團圓飯的一家子。
這樁車禍,跟四年前預料的情形一模一樣:斑馬線上,有汽車停下來禮讓行人過馬路,而停下來的汽車外側,同方向行駛的汽車既不停,也不減速﹔而過馬路的行人的視線被停下來的汽車所遮擋,看不到外側的汽車,很容易發生事故。沒想到,這樣的事故真的發生了,而且一撞就是四個人。
以后,再有公交車或其他汽車在斑馬線上停下來,讓你先過馬路,你過呢還是不過?不過,讓公交車老等著,也不是個事情﹔過,又怕被撞。怎麼辦?有一個辦法:走到公交車的車頭前,先伸頭看一看:外側有沒有同方向的車開過來?沒有,就過去,有,就讓它過去。除此之外還能有什麼辦法呢?萬一忘了伸頭看,被外側的車撞上,是怪自己運氣不好呢,還是怪記性不好?
但是,並不是所有“外側車”都不禮讓行人的。9月8日晚,李女士一家過馬路時,環城北路三個車道中,兩個車道上的機動車都停下來讓行了。也就是說,有一輛是走外側的,司機也不一定看到有人過馬路。但是,他或她看到內側(即右側)的車停下來了,就知道有人要過馬路,也跟著停下來了。
也就是說,這位司機,雖然眼中無人,但心中有人。所謂心中有人,就是把別人的生命當生命看待:遵守交通法規的行為背后,有良知的支持,這個良知,就是不忍心傷害生命。
但是,很不幸,這輛外側車停了,最外側皮卡車沒停。皮卡司機即使看不到過馬路的行人,但他能看到自己右側兩條車道上的車都停了,應該心裡有數:這時有人在過馬路!但他就是不停!
李女士敘述:“被撞后,小伙子就跑下車,說他有急事……”有急事,或許確實是導致這位司機肇事的客觀原因之一,但“原因”不能當“理由”來使用﹔“有急事”不是罔顧交通法規,無視他人生命的理由。
尊重人、尊重生命的意識,是一個社會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意識﹔缺乏這個基本意識,遵守法律法規的行為就失去了最重要的文化支持。普及強化尊重人、尊重生命的意識,刻不容緩。
(來源: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