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西安市長安區民政局辦理離婚每日“限號”10到15個,排完不再辦理引多方熱議一事。從2012年3月實行至今。當事方回應稱,他們不干涉婚姻自由,採取此項措施旨在挽救盲目離婚家庭。(8月17日中國新聞網)
有人說結(離)婚是兩個人的事,我國婚姻法也規定有相應自由。此話不假,但這種慣性支持並不足取。
婚姻法上所謂的“離婚自由”,絕不是說可以隨意無條件的想離就離。其本身暗含一個前提:就是把維系家庭作為法律的終極目的。具體到離婚自由上,就是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家庭的、社會的。相愛的人從走進婚姻殿堂那一刻起,就該承擔起婚姻的這個社會責任,比如傳承道德美好與社會人倫綱常的責任,這是婚姻倫理性所決定了的。遺憾的是,我們往往弱化了婚姻的這種社會性,而過於突出婚姻的私密性,甚至將婚姻理解成了二人游戲的空間。
“限號”離婚實行后,離婚者急劇下降,這本身就說明,當初離婚念頭的草率盲目。這種無原則的“離婚自由”,無疑加快了婚姻的解體速度。強扭的瓜不甜,但限號,並非無原則的“強扭”,只是給雙方一個緩沖思考的余地。如果浪費點時間成本能從山窮水盡中峰回路轉,減少生活中反復上演的離婚又復婚的悲喜劇,誰都應該心存感激滿心歡喜。限號,正是如此。不僅跟離婚自由不背離,反而是對離婚自由負責任的表現。
從人性角度說,“離婚自由”是社會的進步,但如果離婚率畸高到離譜,絕不是好事。映照出社會的浮躁功利性,其傳遞的自私利己、責任意識淡薄和家庭觀念缺失等價值觀更令人擔憂。離婚限號,有著很明顯的用意,雖不見得能夠做到糾偏,但至少,給盲目和情緒化的離婚潑點冷水,有利於理性的復歸,能讓盲目離婚者負起婚姻的責任,避免對自己、家人和社會產生傷害,不至於使婚姻淪為沖動的試驗品和犧牲品。從這個角度說,我倒是覺得,對離婚限號是有意義的,甚至對結婚也該有相應的限制。有隨隨便便的結婚,則必會有隨隨便便的離婚。
數據表明,我國多年來離婚率平均以8%以上的幅度增長,北京目前的離婚率已高達39%。面對“高離婚率”現象,有專家分析認為,我國婚姻法沒有把維系家庭作為法律的終極目的,而是過於關注經濟上的絕對公平。中國婚姻從以前哪怕夫妻關系破裂也要“死磕”,到現在的“想離就離”的兩個極端,似乎也映証了這一點。而新加坡等國的婚姻法在離婚規定上,不僅設有經濟坎,還有三年的時間坎。這樣“耗”結果,是很多看似婚姻走到盡頭的夫妻,最終和好如初。這本身就說明,盲目信奉的所謂離婚自由,在很大程度上是婚姻關系崩裂的毒藥。如何讓“離婚燒友”退燒,“限號”不啻是及時送給他們的一帖清醒劑。
文/晴川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