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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13年5月,俄羅斯救援人員在馬雅克核設施附近進行模擬應急訓練。 |
3月24日至25日,第三屆核安全峰會將在荷蘭海牙舉行,53個國家、4個國際組織,包括聯合國、歐盟、國際原子能機構、國際刑警組織的領導人和代表將齊聚海牙。本次峰會旨在防止全球核恐怖,主題涉及減少核材料及放射源數量、增強核材料及放射源安全性、打擊核材料走私以及改善國際合作等。本版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共同探討全球面臨的核安全問題
諸旭輝(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研究員、國家核安保技術中心顧問)
劉宏斌(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詹姆斯·劉易斯(美國華盛頓軍備控制與防核擴散中心發言人)
威廉·托貝(美國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貝爾弗科學與國際事務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前美國國家核安全局副局長)
阿列克謝·費年科(俄羅斯科學院國際安全問題研究所首席研究員)
峰會主要目標
提高核安全議題討論級別,強調國家在核安保方面的責任,主張通過廣泛合作建立一個持續有效的核安全體系。這是構筑全球核安全“3S”協同體系的重要內容
詹姆斯·劉易斯:2014年核安全峰會旨在防止核恐怖主義。這需要減少世界上危險核材料的存量、保護現有核材料的安全,並且加強以此為目的的國際合作。第三屆核安全峰會與前兩屆有所不同,可能在強調保護民用高度濃縮鈾的基礎上,同時強調保護軍用核材料,減少?造成的威脅,鼓勵各國展示自身核安全措施的有效性。此外,國際社會將注重《首爾公報》和《華盛頓工作計劃》中未完成的任務,並付諸行動。
諸旭輝:首屆核安全峰會(華盛頓峰會),主要是向全世界提出了針對恐怖主義的核安全概念,讓全世界都了解到防止恐怖分子竊取核材料、制造核武器或攻擊核設施等的重要性。同時,將核安全與核裁軍、核不擴散、和平利用核能提到了相同的高度,成為全球四大核事務之一。第二屆核安全峰會(首爾峰會),是針對華盛頓峰會上達成的共識、設立的目標,正式提出了一些具體的落實措施和辦法。
如果說華盛頓峰會樹起了核安全這面大旗,首爾峰會重在落實核安全的措施,那麼這次海牙峰會可以用顯效來概括。因為,前兩次峰會后,一些國家,尤其中國,踏踏實實做了一些工作,可謂初見成效。前兩屆峰會都達到了預期的效果,相信第三屆也不例外。
劉宏斌:華盛頓峰會主要強調通過加強國際合作來應對核恐怖主義威脅。首爾峰會恰逢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會議以“加強核材料與核設施的安全”為主題。雖然增加了核能安全的議題,但是會議重點仍然是核安保,注重核電安全運行與防范恐怖主義的關系、更加強調放射性材料尤其是放射源的安保問題。
本屆峰會將回歸核安全峰會的主要目標,即強調國家在核安保方面的責任、強調通過廣泛合作建立一個持續有效的核安全體系。這也是國際上構筑核安全“3S”協同體系的重要方面。3S代表了核保障(Nuclear Safeguard)、核安全(Nuclear Safety)和核安保(Nuclear Security),體現了國際社會在核不擴散、核能安全以及核材料與核設施安全等方面的承諾和責任。
威廉·托貝:核恐怖主義的威脅是真實存在且亟待應對的,國際社會應該有足夠信心面對核恐怖主義威脅。第三屆核安全峰會是各國領導人實質性推動保障國際安全的機會。
詹姆斯·劉易斯:人類在加強核安全方面已經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也任重道遠。核安全峰會成功地提高了核安全議題的討論級別,促使各國認真採取措施加強核材料的保護,同時提升公眾對核恐怖威脅的理解。世界上仍然有25個國家擁有核材料,並且大部分核材料處於不安全狀態。核材料的偷竊、非法販賣、走私核及放射性材料仍然是人類重大威脅。
阿列克謝·費年科:第三屆核安全峰會的議題是預防核恐怖主義、應對來自國內外核恐怖主義、減少核材料及放射源數量、增強核材料及放射源安全性、解決核材料走私、加強國際合作等。新的議題有對福島核電站事故之后國際核安全及核材料的保管,以及重新制定新的核安全談判日程等。
強化國際合作
各國面臨的威脅不同,技術發展水平差異也很大,但防范核恐怖主義是全球的共同目標。各國應承擔起各自在核安保領域的責任,切實履行現有公約,加強國際間溝通與合作
劉宏斌:就核安全本身而言,是一個國家自身的責任,但核恐怖主義的威脅已不僅僅是對個別國家的威脅,而是一個全球性威脅。前兩屆峰會達成了行動計劃,也採取了許多實際措施,尤其是在減少高濃鈾使用和放射源管理上取得了一定進展,對於減少核恐怖主義威脅是很有意義的。此次峰會前,引起普遍關注的日本過量核材料問題,尤其是300多公斤武器級?能否有效解決,正是峰會在建立國際核安全國際機制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一個展現。
開展全球核安全合作是應對當前面臨的核恐怖主義的重要舉措。在落實核安保的具體措施上,就需要考慮各國的國情和實際承受能力,建立一個適度和有效的核安保機制。各國面臨的威脅不同,技術發展水平差異也很大,這就意味著很難建立一個世界各國通用的核安保應對體系。各國應該承擔起自己在核安保領域的責任,例如加強國內核材料與放射源管理、及時通報核安保相關事件等。
諸旭輝:核安全領域的國際合作主要通過以下一些方式來實現:一是各國間對於核安保技術的交流。二是核安保領域的教育培訓,對各國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而這兩點都是即將建成的中美核安保示范中心將具備的功能。三是加強各國間的聯系,尤其是核安全信息的溝通,比如一旦發現有未申報的核材料運輸等,立即向國際原子能機構報告等。
詹姆斯·劉易斯:各國在核安全合作方面各有己見,但在削減核以及放射恐怖方面有著共同的目標。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標是化解分歧的必要一步。
阿列克謝·費年科:早在上世紀80年代初,國際原子能機構就主導有關國家在維也納簽署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這是一個開放的在國際核不擴散與核安保領域的重要公約。其宗旨是保護核材料在國際運輸中的安全,防止未經政府批准、授權的集團或者個人獲取、使用、擴散核材料。上世紀90年代,國際恐怖主義發展呈現新趨勢,為完善國際核安保體制,保護核材料和核設施在生產、使用、存儲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防范核恐怖主義活動,並在全球范圍內預防和打擊涉及核材料和核設施的犯罪,國際原子能機構於1999年啟動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的修訂工作,並更名為《核材料和核設施實物保護公約》。類似的條約與公約還很多,而且已經最大程度地限制了一些非核國家獲得核能的行為,只是沒有得到切實地履行。
詹姆斯·劉易斯:對於核材料,目前國際上並未有一個全面的“法規”或具有法律效應的標准。核安全法律框架將是此次峰會的核心目標,但峰會上可能並不會達成。除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框架之外,各國可以就保護核材料安全開展雙邊或多邊談判。
中國貢獻顯著
作為核大國和發展中大國,中國不僅在法律框架和組織機構上提升自我核安全能力,而且通過提供先進技術、人員培訓等方式,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以及有關國家提升核安全能力
諸旭輝:中國在全球核安全事務中發揮的積極作用主要有以下幾點:
首先,備受關注的核安保示范中心,主要用於核安保技術示范和對世界各國核安保技術人員進行培訓。由於是中國提供場地和建設資金,可以說中國政府實實在在地為全球核安全作出了貢獻。
第二,中國已經具備研究堆低濃化技術,有能力也願意幫助他國進行研究堆低濃化改造。將使用高濃鈾的研究堆轉化為使用低濃鈾的研究堆能減小風險,也是核安全峰會確定的加強國際核安保的重要措施之一。舉個具體例子,加納的微型中子源反應堆是之前由中國提供的研究堆,為加納核科研提供了幫助。在之前的核安全峰會上,中國承諾願意幫助有需要的國家開展研究堆低濃化改造工作,並提出了具體方案。今年3月5日,國際原子能機構核准了中國向加納微型中子源反應堆供應低濃鈾的項目和供應協定。中方將派專家赴加納取回高濃鈾,為之替換上所需的低濃鈾,運回高濃鈾並進行儲存。這說明,中國已經掌握了先進的技術,願意為他國提供這些技術,並且有能力運輸和儲存核材料。
第三,在兩次峰會以后,中國對核材料與核設施提高了安保級別,核電站也增加了防沖擊的措施。首爾峰會之后,中國國家核安保技術中心已經開始正式運作,負責建設和運作核安保示范中心。這說明,我國在法律框架和組織機構上都在落實核安全。
第四,中國的應用研究成果顯著。在首爾公報提到的檢測核材料以及追溯核材料來源的核法証學領域,中國目前已經達到世界先進水平,並能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提供研究信息。在核材料檢測設備的應用上,中國已經發明出簡便的、可檢測並發現核材料攜帶的設備,並在諸如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等大型活動中應用,我國也已向國際原子能機構贈送了幾套該設備。由此可見,在防止核恐怖主義問題上,中國已經處於實踐階段,而不僅僅是研究與展示成果。
另外,從法律層面上看,中國關於核安全的法律法規在國際上也算是比較成熟的。雖然系統的《原子能法》還未出台,但現有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核出口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完全可以為我國核設施運行、核材料生產、管理和運輸等各環節提供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
劉宏斌:中國一貫主張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包括核武器在內的各類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核擴散,並採取措施嚴厲打擊核材料盜竊和非法轉讓。中國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參與旨在加強國際防擴散和核安保能力的活動,並參照國際通行規則和做法,在國內制訂了相關法規,建立了相應的監管體系。
核安保領域的國際合作必須有一個合理的機制,既要保護相關國家在核安保領域的信息安全,又要能夠通過合作共享信息,共同提高核安保事件應對能力。作為核安保最佳實踐的共享體,核安保示范中心是國際合作的一個有效方式。中美合作建設的核安保示范中心匯集各類先進的與核安保相關的探測設備以及人員訓練和培訓設施,對於加強設施核安保技術水平,提高從業人員核安保事件應對能力有著重要意義,也將為亞太地區核安保技術交流和人員培訓提供重要支持。
在推動核安全領域國際合作方面,中國積極參與聯合國及國際原子能機構有關工作,支持聯合國1540號決議及其機制下的相關工作,在五個核武器國家裡率先批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訂案。中國先后簽署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等與防核擴散相關的所有國際條約,參加了包括 “桑戈委員會”“核供應國集團”等在內的國際防擴散機制。中國國家原子能機構在國內設立了核不擴散國際合作專項資金,並於2011年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核安保基金捐款,支持相關國際原子能機構以及有關國家核安全能力建設。
中國高度重視核安全問題。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在上世紀90年代成立了專業從事核材料管制以及核材料實物保護等技術研究的實驗室。2006年建成“國家原子能機構——國際原子能機構核保障與核安保聯合培訓中心”,為奧運會等大型公眾活動核安保探測等工作提供了大量技術支持。
(本報記者李博雅、張曉東、王驍波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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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世界現存大量可用於制造核武器的核材料,這些材料足以制造出超過十萬枚核彈。然而在許多地區,核材料和核技術缺乏有效的保護,這些物資一旦落入恐怖主義分子之手,可能造成災難性的后果。全球核安全峰會的舉行,就是期望凝聚國際社會共識,加強各國在核安全領域的合作。
首屆核安全峰會於2010年4月12日至13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行,主要討論了核恐怖主義威脅、各國和國際社會的應對措施以及國際原子能機構在核安全領域的作用等問題,並發表了公報和工作計劃。47個國家的領導人或代表以及聯合國、國際原子能機構和歐盟等國際和地區組織負責人出席會議。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出席。
第二屆核安全峰會於2012年3月26日至27日在韓國首都首爾舉行。該峰會是2010年華盛頓核安全峰會的后續會議,以加強核材料和核設施安全為主題,回顧2010年華盛頓峰會以來取得的進展,重點討論加強核安全國家措施和國際合作。53個國家和4個國際組織領導人或代表與會。
(王驍波整理)
《 人民日報 》( 2014年03月17日 2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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